媒體改造學社聲明稿 2014年10月6日
日前(2日)本社舉辦「原視定位危機」討論會,與會者指出原視目前的問題,並分析了問題的根源 — 原文會與原視定位的衝突(前者除經營原視外,尚有文化推廣補助之責;而後者卻有監督施政的角色)。為了確保原視的獨立性與公共性,本社主張應速定「原住民族公共服務媒體法」,讓原視有專屬基金會;在過渡期間,原文會董事會應尊重原視的專業自主。
在座談會中,與會者(包括原視新聞自律委員以及原視工作者)提到原文會董事會對原視新聞部不當干預的情事。經查,在今年8月29日的董事會中林修澈董事提出一討論案(「有關原住民族電視台新聞報導之專業能力、專業倫理及危機處理相關事項」), 案中政大原住民族研究中心舉辦多場公聽會;林董事為該中心的主任;原視新聞部對公聽會有四則報導,林董事認為其中有一則「顯現不出記者的專業」、 「看不到報導事件的內容」,只看到似乎是「惡意醜化的肆意報導與嘲諷的評論」。董事會決議:「網路之相關新聞先行撤下」,並要求台長召集相關同仁進行內部檢討會議(註一)。
本案中董事會的運作不無疑義。首先,林董事是該研究中心的主任,卻於董事會中提出與自身相關的報導,違反了原文會董事「利益規避」的原則 (「董事…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謀本人…之利益。」)(註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