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會與媒體財團的對決 ─反媒體壟斷立法觀察(第一期/媒觀評論)

文/黃國昌(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5月30日晚間八點,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完成了「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審查;帶著複雜的情緒,我也結束了整整兩天的立法觀察。

以結果言,初審通過的條文,原則上採納公民團體組合之「901反媒體壟斷聯盟」所提「捉大放小」的管制架構及原則,「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提出的十點立法原則主張,也獲正面回應;反而是NCC草案所列舉「形式繁複」的「包山包海」管制內容,幾乎全軍覆沒。這個結果,雖然基本上值得肯定,亦反映出先前在公聽會傲慢悍拒民間團體及學者建議的NCC,面臨連執政黨立委也不支持的尷尬窘境,實係自食惡果;不過,在委員會審查過程中執政黨立委的消極棄守,僅有另行各自提出對案的楊麗環及羅淑蕾實質參與,其他國民黨委員不是沒來開會、就是短暫現身,而由民進黨立委主導審議的過程,則為此部反媒體壟斷法是否果能完成三讀的未來,埋下重大伏筆。

業者竟冒名助理 傳遞指令

以過程言,交委會的審查則反映我國國會長期存在的「異象」。有委員對於自家黨團所提出的法案內容,發言表示反對,雖或展現立委問政的自主性,但確也突顯事前充分溝通的欠缺。亦有委員在審查過程中高聲質疑的條文規範,竟然是自己領銜提案的版本內容,令人傻眼。最為荒謬不經、也最難令人忍受的是,竟然有財團業者的法務人員冒充委員助理混入議場之中(筆者與到場的其他學者、學生則端坐在旁聽席上),肅立於委員之後,就涉及業者利益的關鍵條文頻遞紙條,清楚地傳達特定條文是否應反對到底的指令。於是乎,攸關財團能否透過層層轉投資,一方面實質控制媒體,另一方面規避反媒體壟斷管制的媒體「整合」持股比例限制,遭受保留;有利於媒體多元及優質發展的基金機制,更遭刪除。雖然支持反媒體壟斷法的民進黨立委,佔全體出席參與審議委員的絕對多數,但為了能讓法案順利走出委員會,回應公民社會期待,主持會議的召委李昆澤卻處處展現高度容忍的退讓,沒有動用任何表決。

媒體為自身利益 立場驟變

耐人尋味的是,「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完成委員會審議、排入臨時會議程後的媒體報導與反應。在去年引發公民社會群起抗議、促使萬人上街反對媒體巨獸、要求新聞專業的旺中傳媒,繼續透過動員若干經常為旺中代言辯護的特定政客與學者,先表示「媒金分離」一定要在本法貫徹,再發表「反媒體壟斷是假議題」、「根本沒有立法必要」的論調,雖然立場錯亂,但只要了解箇中緣由,實可預見,無甚驚訝。反而是去年高舉反媒體壟斷大旗,並在壹傳媒併購案中贏得許多公民團體支持的蘋果日報,卻在此立法的關鍵時刻,悄悄地靜聲退場,對此議題的報導比例呈現天地之別的反差。最值得關注的是,去年同樣反對旺中吃蘋果並在社論強力倡議「媒金分離」原則的聯合報系,則以大篇幅的評論,反對制定內含媒金分離具體規範條文的本法草案,指稱反媒體壟斷法是出版法的幽靈復辟,立場幡然轉變,全國性日報之納入管制範圍,恐是主因。至於最有可能遭受媒金分離條款波及的自由時報,雖然篇幅有限,但報導則展現相對穩定而衡平的內容,沒有過度反彈。

媒體大亨站在自身利益,當然不希望接受管制,自不必期待其對反媒體壟斷法表示支持。不過,媒體若對自身社會公器的角色存有任何尊重,在發言反對時,恐需仔細斟酌所論是否本於事實。初審通過的反媒體壟斷法,不僅遠較NCC版本精要,將可能實質影響的管制對象,限於對「言論市場」具有重大影響力的特定媒體,不僅係以媒體的「產權併購整合」而非「報導內容」進行管制,更將禁止整合的紅線設在市佔率三分之一的合理門檻。在現實上,「絕大多數」的媒體根本不受波及,將會受到影響的,僅有十分少數的媒體大亨,而目前正是這些少數的媒體大亨,動員其所掌握的龐大媒體資源,一方面企圖營造「反『反媒體壟斷』」的輿論氛圍,一方面向政治人物施壓。

近用權如同雞肋 不如刪除

至於聯合報系揭舉為「出版法復辟」之「媒體近用更正答辯權」規範,其相關憲法依據及與新聞自由之關係,早已為大法官第364號等解釋所闡釋,點明民眾「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應如何與「媒體編輯自由」兼顧平衡、如何設定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條件,應由法律為明確規定。直接將其與「出版法復辟」連結,恐怕不僅是新聞自由內涵的嚴重誤認,更多恐是刻意過度渲染,作為反對立法的藉口。實則,在新聞編輯自主根本尚未落實的我國,有著切身經驗之筆者,根本不認為即使以法律規範,閱聽人的媒體近用權能夠在現今媒體環境得到什麼有效的實踐。亦正是如此,在民間團體及學者所提出之反媒體壟斷法草案中,根本沒有這些「媒體近用更正答辯權」的規定,此等初審通過的條文,實是源自行政院NCC版本。如果這些形同「雞肋」的條文,會成為完成立法的障礙,不如在二讀時予以刪除,消除不必要的雜音障礙。

在此反媒體壟斷運動完成立法的關鍵時刻,媒體大亨正試圖透過其所掌握的龐大媒體資源,一方面營造反對立法的輿論假象,一方面企圖為政治人物搭建違反立法承諾的下台階。一位電視名嘴日前當著筆者的面宣稱:你看著好了,公民力量不會贏的,反媒體壟斷法不會過的!聽到這樣的話,心中雖然不忍悲痛,但絕不願就此輕易放棄。在這場公民社會與媒商權貴的正面對決中,公民力量擋下了旺中傳媒巨獸,我們必須以更為堅毅的態度,完成反媒體壟斷立法的最後一哩路。讓我們團結起來一起大聲地宣告:媒體新聞自由,不是少數媒體大亨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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