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秒熱吻下扭曲的媒體生態(第八期/媒觀專欄)

文/夏珍(風傳媒總主筆)

就像十年前離台時引起的新聞熱潮一般,十年後台巴混血兒吳憶樺返台,再度成為媒體焦點。十年前,八歲男孩的眼淚讓人鼻酸;十年後,十八歲的大男孩與女主播擁吻,卻讓人錯愕無言。

吳憶樺新聞引起網民熱烈討論,甚至全篇三字經伺候台灣媒體,除了三字經多到不忍卒睹外,網民的意見確實犀利,簡要略述:吳憶樺返台彷彿達賴喇嘛訪台;黃色小鴨爆了猶如核彈爆炸;貓熊圓仔的第一步成了人類登陸月球的第一步;所有重大事件從大埔案、假油案、日月光排放汙水案…全部沒有下文,媒體全天候廿四小時狂餵閱聽人吃垃圾。

什麼是新聞?其實應該有一定標準的,即使不遵循古典新聞學,要迎合現代人殺無聊或所謂的療癒系報導也該有一個限度。

媒體緊盯吳憶樺讓人生膩

從新聞元素而言,吳憶樺當年無法留在台灣,當然是新聞,除了人情上的捨不得,還可以從長達四年的監護權官司過程中讓閱聽人學會民法親屬篇,從東方人的觀點,既是吳家的小孩不論父母在不在都該留在吳家,但是從法律面而言卻不盡然如此,遑論吳憶樺四歲返台前監護權即已由其巴西人親屬取得。

吳憶樺離開台灣的十年裡,並非音訊全無,台灣媒體隔一段時間都會再報導一下這個可愛的孩子生活在「異鄉」過得到底好不好?相當負責任地不讓他「沒有下文」;這次他重返童年生活四年的台灣,當然是新聞,但是,即使他曾經是引爆撫養權爭議的新聞人物,卻非關公眾利益,一不是政客二不是明星,媒體以大陣仗、超版面或超時段,近乎「起居注」的方式緊盯他的一舉一動,再多的人情趣味都讓人生膩。

唯一不膩的大概就是媒體,這麼說未必精準,部份媒體或許也膩了,卻一時半刻找不到替代品。就像黃色小鴨從高雄、桃園到基隆,每下愈況,卻棄之可惜,唯一可堪辯解的是,不論是爆了、扁了、黑了,總還是個嘲諷談笑的話題,然而,小菜終究不能當主餐。就像圓仔再萌再可愛,搏君心疼心惜可,時時刻刻當頭條就超過了。

吳憶樺返台搭高鐵、啖美食、日月潭划船無一不是新聞,被媒體拍到與女主播舌吻自然難逃攝影鏡頭,第一,西方人擁抱碰頰是禮儀,舌吻絕對不是;第二,做為一個台灣人所祝福的孩子,他交了女朋友可以是新聞,他若劈腿也可以是新聞。

結果吳憶樺真的有女朋友,而且不是舌吻的這一位,照台灣媒體過去的標準這就是緋聞或不倫戀了,然而,他只是十八歲半大人的弟弟,所謂「女朋友」的定義肯定和「定於一」相距甚遠,女主播即使過去曾經遠赴巴西採訪他,肯定 談不上女朋友(至於歲數差距可以存而不論),不管是什麼樣的情境讓他們情不自禁,演出這場意外的戲碼,唯一符合所謂「新聞元素」第只有一句話:有異於正常。

記者應是紀錄者而非主角

為什麼有異於正常?就算吳憶樺長期在海外,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對應台灣歡迎他的熱情,已逾而立的女主播入行也不是一天兩天,應該非常清楚媒體最基本的專業要求,與新聞對象之間要站在客觀的角度維持職業、專業的互動,在新聞的場域裡,記者是站在人生舞台邊的紀錄者,而非鎂光燈下的主角,儘管中外不乏媒體與新聞對象婚配、戀愛、甚至一夜情的例子,但原則不宜是不變的規範,否則閱聽大眾如何判斷報導是基於客觀還是出自私情?但凡例外者就難免成為新聞。

為什麼女主播會做出這麼反常的舉止?某種程度不能不檢討她對自己職業的認知,早年女主播即使泰半嫁入豪門都格外講究專業形象,現在的女主播卻不乏自我定位為半演藝人員,甚至為了迎合流俗,媒體也以訓練名模般的方式訓練主播,缺乏專業內涵的自我行銷就變調為可以不計形象不能沒有話題,其結果就是美女如雲卻無法建立權威。

便值得檢討的是眾家見獵心喜的媒體,隨著網友起鬨挖出女主播早已分手且結婚的前男友,廿四小時新聞時段反覆播出舌吻畫面並計算秒數,「嚴肅探討」擁抱與舌吻間的禮儀之別…,完全無視閱聽大眾的反感和批評,因為有爭議就有點擊率、收視率。吳益樺與女主播連一日情都談不上的卅秒熱吻成為熱門新聞,反應的正是扭曲的媒體生態。

(註:圖片翻拍自民視「挑戰新聞」節目Youtube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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