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女模命案媒體是在守門還是鬧事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女模命案 媒體是在守門還是鬧事?」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2017/3/9

  日前外拍女模命案引發社會關注,在此事件當中我們發現媒體表現上不但突顯出媒體的守門角色、檢調與司法系統、公民素養皆應該被檢視,因此今日(3/9日)由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民媒改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會共同召開記者會,對此議題表達看法。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共事務長林福岳表示,本次女模命案相關新聞在四大報的網路新聞上自命案發生至今已經大約有兩百則的新聞量,足見此新聞量之龐大,然而在這麼龐大的新聞量中的新聞品質卻參差不齊,不但有未審先判,更有侵害人權的問題。
 
  林福岳認為,此次事件與四年前的「媽媽嘴事件」相似,媒體過度報導,未審先判,盡管目前媒體大多數都有自律機制,但在這一次事件中自律機制幾近崩盤,而沒有自律機制約束的網路媒體更在時效性的壓力下,許多訊息未經查證直接報導,如此不但犧牲專業,更在誤導大眾視聽。林福岳認為,對於媒體自律機制尚未全面落實的今天,希望政府的行政及立法部門能夠更加全面落實媒體素養與識讀教育,如此才能保障大眾對新聞消息有正確的認識與認知。
 
  而在目前的媒體自律機制上,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葉大華表示,目前犯罪新聞報導,隨著網路即時新聞效應,造成不當報導侵害當事人人權及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更加嚴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藉此案,邀集網路媒體及談話性節目業者,建立對於談話性節目與網路新聞媒體自律機制,同時對目前已經在施行的自律機制進行全面性的檢討。
 
  而此次關於偵查不公開與媒體審判的問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去年司改會針對民眾進行「司法問題大調查」,調查結果指出,民眾認為司法最嚴重的問題:第一名為:司法人員違反偵查不公開,第二名為:媒體未審先判,而此兩項都與媒體有關。高榮志認為這是結構性問題,在媒體方面,因為社群媒體興起及傳統媒體改變,速度比查證來的重要,另一方面,在瀏覽與點閱率掛帥下的前提下,讓新聞不得不搶快,因此,也就是這樣的情況下,媒體的表現在這一次事件中遠比四年前媽媽嘴命案表現還要來的嚴重。
 
  高榮志認為,媒體追求速度與司法特性本質上就有矛盾,因此,無罪推定原則很容易被打破。另外,就現行制度上來說偵查不公開的大原則,司法院早有準則但無法落實,主要在於法官、檢察官、警察與記者之間的思考模式與利益皆有不同,加上被檢舉也無法得到適當追究。高榮志認為,若官方若有決心落實無罪特定原則,法務部應該成立專屬機構,維護公平審判。
 
  至於台灣媒體未審先判問題,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表示,在2013年的兩公約初次審查時十位國際人權專家就曾對此問題提出指正。另外,從歷史來看媒體未審先判已經不是第一次,例如,先前的蘇建和三人案、徐自強案,以至於目前還在再審程序的鄭性澤案,還有目前還在死刑執行邊緣的邱和順案,這些被公認的冤案,過去都曾經吃過「媒體正義」的虧,也就是在案件都還在偵辦、證據調查階段,甚至案件都還沒有定讞前,媒體就以預設他們「就是犯罪只是證據還沒有找到」的文字在進行相關的報導,但這都嚴重地違反法定的「無罪推定原則」與「偵查不公開」原則,所侵害的基本人權是公平審判權、隱私權、反酷刑、生命權、以及人性尊嚴和名譽。
 
記者會影片
 
第一部分:https://goo.gl/QMH2yZ
第二部分:https://goo.gl/2yistS
 
 
▲由左至右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共事務長林福岳、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葉大華、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下圖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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