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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針對大法官會議作出NCC組織法部分違憲之聲明

針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作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有關NCC委員由立法院政黨比例選任的部分違憲一事,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表示,自NCC組織法立法以來,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便主張,NCC應是去除政治干預的獨立機關,然而現行NCC組織法第四條的提名方式,不僅造成NCC委員的產生陷入高度政治過程,其獨立性也引發各界質疑。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認為,未來組織法修法時應秉持去政治與商業干預、專業性及公民參與原則,以符合媒體監理機構的獨立、專業與公共參與的基本要求。

捍衛人權,媒體監督向前行 •台灣光華雜誌 2006/07/20

文/張世倫】

媒體本應是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第四權,具有監督政府、反映民意、維繫社會的功能。媒體監督社會,但誰來監督媒體?當媒體犯了錯或侵犯人權時,小市民又該如何是好?

除了拒看、拒聽等比較消極的做法,針對媒體侵犯人權的惡形惡狀,台灣目前也有以監督媒體為職責的非營利民間組織,其中以「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與「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最具代表性。

媒體,英文來自於Medium一字,意指事物之間的「中介者」。理論上,媒體一方面要將社會現況忠實地傳遞給人們知曉,一方面要讓個人能在意思不受扭曲的狀況下,自由地向社會發聲、表達意見。理想的媒體,因此被認為是一塊不容商業與政治力量染指的公共領域,能讓社會上各種意見與觀點在此理性溝通、尋求共識。 媒體的良善境界,在現代社會裡卻常受到各種因素牽制而無法企及,為了衝刺收視率,媒體裡充滿了各種偏頗、煽情及意識型態之爭,原本應該是保護人民的第四權,如今卻成為侵犯人權的劊子手。

社會大眾對於媒體的表現不滿卻又無力反抗,民間因此出現了監督媒體的公民團體,他們以集體形式發聲,逐漸形成一股制衡媒體的社會力量。

打地鼠

公視影片素材創意共享 提供台灣民眾作為教育、創意、娛樂等非營利使用

【台北訊】公共電視7月20日舉行PTS Creative Commons公視影片素材創意共享記者會,日後只要是台灣地區影音創作者或是教師、學生,都可以免費下載影音短片作為教育、創意、娛樂等非營利使用。
昨日音樂創作人豬頭皮、導演鄭文堂及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也響應出席。公共電視總經理胡元輝表示公視屬於全體國民,本著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精神,將擁有的影音素材,在合法的範圍開放與國人共享,而公共廣播電視集團今年七月正式成立,期望不只是型體上擴大,更拓展到公共財的創意分享上,因此初期以新聞與相關節目資料畫面,作為對外開放的基礎,然後再逐漸擴大範圍。而廣電發展計畫亦已編列3億元發展數位片庫作為公共影音平台,因此目前公視影片素材創意共享只是第一步。

從「梁任宏」看台灣公視「紀錄觀點」新凝現

文�張德本

台灣導演黃明川九十年代拍攝劇情片「西部來的人」、「寶島大夢」、「破輪胎」、「鹿港情深」。2000 年又策劃記錄「台灣詩人一百影音計畫」。公共電視曾播過他的「台灣地景風雲」、「解放前衛」、「裝置藝術十年」,這些影片有部分從劇情片與紀錄片之間化合出新的影像跨文類,足以宣示台灣紀錄片內涵抽象精緻的新趨向。
公視「紀錄觀點」製作人馮賢賢播映「裝置藝術十年」後,最近又與黃明川合作推出高雄前衛藝術家「梁任宏」的影片,對台灣紀錄片場域擴展與藝術能量凝聚,具有雙重的意義。導演黃明川以其獨具的慧眼選定「梁任宏」,陸續記錄歷時六年所累積的影像,剪輯出長度五十一分鐘的影片結晶。2006年7月15日面對「碧利斯」颱風威脅,公視更風雨無阻按原訂安排在高雄市立電影館首度試映,「梁任宏」將台灣本土元素符碼,以科技工學與前衛實驗整合,表現工業、宗教、歷史、現世交互辯證的思維。經由裂解與組裝這些大型裝置藝術作品,展現在高雄港碼頭的「鋼雕藝術節」、墾丁公園「風鈴季」的曠野,當他與木殘合製的「城市光舟」,用聚焦投影原理,將整艘船化作一個螢幕,載著時隱時現,頻頻交替的斑黃影像,巡航在夜晚的愛河波光上時,群眾可以感受愛河與城市記憶時光交會的風華,同時看到高雄港都在地能量新凝聚的意象,在藝術的昇華與庶民參與的趣味性中,達到高層次的城市文化藝術行銷。

[立報]婦權會力推媒體性別平權

【記者陳怡君台北報導】台灣新聞媒體競爭激烈,腥色羶新聞充斥、傷害婦女、兒少與同志隱私權益的新聞處理手法層出不窮,令一般民眾與第一線面對個案的社工忍無可忍。罵罵罵,民間團體罵媒體罵了許多年,情況卻不見改善,去年婦女團體聯合各界NGO發起「公民媒改聯盟」,要求各電子媒體加強自律,同時要求主管機關加強監督,並建立公民監督機制。婦權基金會舉辦「媒體性別平權改革」婦團平台會議,就性別與女性在媒體的呈現跟與會團體溝通,建立未來集結發聲的共識基礎。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以「媒體中的女性」為題分析,在新聞中看到的女性可分為見肉不見腦的女人、情色標籤的少女、妖魔化的女人、沒有臉的女人。不論是內衣主播、偷窺鏡頭下的少女、AV女優、被整的女藝人、人工美女、檳榔西施、鋼管女郎、援交妹、外籍配偶,還是被冠上「野心勃勃稱號」的女性政治人物,都成了新聞鏡頭的剝削對象。

歸咎原因,不外乎資本主義下的媒體經營,過度向收視率低頭、新聞從業人員欠缺性別意識,加上嘴巴批判電視腥色,卻未向媒體主動抗議、反應甚至選看問題節目的閱聽大眾。

媒體表現不佳,然而社團的力量還是能產生介入改革的空間。紀惠容表示,兒少盟已經主動與蘋果、中時、聯合、中央社等媒體合作,進行員工在職教育,她呼籲婦團主動要求媒體開設性別平權在職教育,讓第一線的記者與主管瞭解人權保護的規範價值與作法。

第二屆好媒人 兒少新聞媒體識讀教育工作坊新聞稿

為培養媒體工作者從多元角度觀察、檢視報導內容的能力,以及落實平面媒體工作者報導兒少新聞時應遵守的隱私權與人權原則,第二屆好媒人兒少新聞媒體識讀教育工作坊第一場昨(18)日於蘋果日報正式舉行。與會NGO團體對蘋果日報重視民意、回應NGO團體的要求及願意進行報導更正給予肯定,但對於模擬圖片的處理則應更加謹慎。 昨日與會的包括新聞局、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NGO團體,和蘋果日報展開三面會談。 新聞局長鄭文燦表示,自從沒有出版法後,報業自律要靠報社和讀者互動,新聞局對台灣媒體的多元性、活力及新聞自由也會特別保護。也希望透過報業和NGO團體對話,發展報業與社會的共識。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現今兒少新聞有曝露兒少隱私資料、直接跟拍或侵入式訪問未成年人的問題。期待報業不對兒少作侵入式或直接採訪,避免刊登未成年當事人或關係人照片,或用假人及模擬繪圖詳述歷程,也應避免使用標籤化或歧視性標題,她並建議報社可與兒少團體合作撰寫保護個案案例。

第五屆卓越新聞獎獎勵辦法公佈

第五屆卓越新聞獎獎勵辦法正式出爐,本屆獎項有一重大調整,即原電視類「新聞主播(主持人)獎」,改為電視類「每日新聞播報獎」,頒獎對象從「個人」改為「新聞團隊」,其餘獎項則維持不變。此外,本屆卓新獎頒獎典禮訂於十一月十七日舉辦,較往年提前,因此,收件日期也較往年提前至九月七日至九月十七日。卓越新聞獎著眼於新聞主播獎已連續兩屆(第三屆、第四屆)未頒出,於今年六月邀請國內各家電視台資深主播、卓新獎評審及傳播學者一起討論,在目前新聞環境下,應如何調整獎項,才能提供優秀新聞工作者最大鼓勵。與會者有一共識,即電視新聞係一集體工程,主播個人表現實難主導新聞品質(座談內容請參考卓新獎基金會網站www.feja.org.tw),卓新獎基金會於是決定將「新聞主播獎」更名為「每日新聞播報獎」,不再強調為主播個人獎項,而是頒獎給新聞團隊,希望透過新聞採訪與編輯在評分時所佔比重,來鼓勵新聞前置作業品質的提升。在此同時,負責新聞整體呈現的主播角色仍具有一半決定性。在目前各電視台重要時段新聞多採「主播兼製作人」制度下,此一獎項所獎勵的,可以說是「由主播製作人所率領的新聞團隊」。若該節新聞主播並非製作人,則本獎項係以製作人為報獎時的代表人。

「看!媒體-媒觀報告」第二期出爐,歡迎各界索取!

第二期的媒觀報告出爐了,這次的媒觀報告特地加碼演出,篇幅增加為第一期的兩倍,內容也更加精彩。本期的主打星是關機運動,關機運動不僅在台灣推行已經有數年的時間,在國外更是有十年的歷史。內容中特地邀請苗栗社區大學的工作人員與學員一起分享關機心得。而四月份的全國社區大學研討會,也有針對關機的小組討論,本刊也有深入報導。

重量評論部份,邀請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助理教授劉昌德撰寫關於「工有」媒體的討論,介紹媒體工作者共同投資,並且參與公司經營的正面效果。以及台灣大學新聞所助理教授洪貞玲,討論 NCC的運作中,透明的審查過程,以及公民參與的必要性。

本期精彩內容還包括專訪中時工會陳文賢,討論了現今媒體工作者的困境,以及媒體工會在惡化的大環境中受到的衝擊。以及專訪「智總」副秘書長孫一信,討論媒體對於弱勢者的再現,以及對於精神病患污名化的問題。媒觀讀冊的專欄,這次則介紹了由鍾宜杰導演拍攝的「舞影者」,從歷史的觀點看待攝影記者工作內容的轉變。

[立報]明辨多元價值 各界談品格教育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現代社會變遷快速,加上媒體傳播的效果,多元化觀念使各種不同的價值逐漸成型。然而,如何在多元的價值中辨明每一項選擇的結果,在現今的教育體系一直未能注意。

昨天在以「談品格教育的蝴蝶效應」為題的教改總體檢第10場研討會,千代文教基金會研究部主任胡正文指出,多元化價值觀的竄行,使得大家各行其是,甚至使台灣社會對「是非、對錯」的單一價值,都被誤導至多重的模糊狀態。她直指第一家庭弊案的根本核心,即是因為「品格教育」不被關注所致。

學者:因材施教激發潛能

台灣大學心理系教授黃光國戲謔地說,現今的價值觀叫作「動態價值觀」。他說,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為了總統府預算解凍問題,到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備詢,立委孫大千要求卓榮泰解釋總統陳水扁每次說的「用最高道德標準要求自己」究竟為何?卓榮泰的回應是:「不同社會,有不同的道德觀、不同的手段,道德觀是動態的。」所以他不敢也不知道「什麼叫最高道德標準」。

對於「動態價值觀」,黃光國嚴厲抨擊,表示從倫理學來看,無論東、西方的價值體系,都有「積極義務」與「消極義務」的分別。所謂「消極義務」是要求個人不作某種損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像不可說謊、不可殺人」,由於這只是「不作為」,是每個人都可做到的,「所以在不與其他義務衝突的情況下,每個人都應該嚴格遵行」。

95年第三季兒少優質節目-推薦星等與評語

[size=medium]推薦星等與評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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