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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後新聞稿】「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座談會

『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座談會
會後新聞稿2017/9/1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簡稱媒觀)與媒體改造學社於今日(1日)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座談會」。座談會由媒觀董事長賴鼎銘主持,賴鼎銘指出在NCC提出草案至今,各界對於草案有很多意見,而維護多元發聲與防制媒體壟斷一直都是媒觀所關注的重點,因此本次座談會邀集了媒觀公共事務長林福岳、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執行長邱家宜、優質新聞發展協會理事長胡元輝、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媒體改造學社理事長馮建三、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葉大華以及媒體改造學社常務理事羅世宏與會,期待能透過這場座談會與社會各界與媒體進行對話。而賴鼎銘也指出,由於目前社會各界對媒多法草案意見眾多,儘管通傳會已舉辦過一次公聽會,但似乎沒有辦法傾聽社會各界全面的意見,因此,賴鼎銘建議通傳會應該在舉辦第二場公聽會,以符合社會各界期望。

促進多元為先,管理壟斷為輔:我們對NCC「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的共同聲明

促進多元為先,管理壟斷為輔
我們對NCC「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的共同聲明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    共同聲明
 
今年七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此刻正聽取各界意見。有鑑於本草案對台灣的傳播生態將有一定的影響,我們提出以下主張

第一,關於主管機關的角色。部份論者主張,在數位化時代環境中已不需要政府管制;有的則認為管制不利產業發展。但台灣傳媒生態有市場失靈的問題,舉凡平台與內容業者分配不均,內容投入動能不足,供給無法滿足多元需求等。因此,主管機關實應維持市場秩序,特別是責成業者負起社會責任,促進多元內容之供給,維護公民傳播權,健全本國傳播產業。

第二,關於本草案的精神。我們認為本草案主要的目的應在於推動台灣邁向成熟的多元社會,而管理媒體壟斷只是手段。因此,我們認為草案應將促進多元文化與社會列為優先目標,並將名稱修訂為「媒體多元文化促進法」。

促進多元為先,管理壟斷為輔:我們對NCC「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的共同聲明

促進多元為先,管理壟斷為輔
我們對NCC「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的共同聲明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    共同聲明
 
今年七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此刻正聽取各界意見。有鑑於本草案對台灣的傳播生態將有一定的影響,我們提出以下主張:

第一,關於主管機關的角色。部份論者主張,在數位化時代環境中已不需要政府管制;有的則認為管制不利產業發展。但台灣傳媒生態有市場失靈的問題,舉凡平台與內容業者分配不均,內容投入動能不足,供給無法滿足多元需求等。因此,主管機關實應維持市場秩序,特別是責成業者負起社會責任,促進多元內容之供給,維護公民傳播權,健全本國傳播產業。

第二,關於本草案的精神。我們認為本草案主要的目的應在於推動台灣邁向成熟的多元社會,而管理媒體壟斷只是手段。因此,我們認為草案應將促進多元文化與社會列為優先目標,並將名稱修訂為「媒體多元文化促進法」。

促進多元 管理壟斷「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座談會

促進多元,管理壟斷
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座談會
 
2012年9月1日記者節台灣公民社會發起901反媒體壟斷運動,目的在於守護台灣的言論自由以及文化多元。日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但草案一出,引發各界討論。
目前主要的爭議包括:
一、本草案基本精神為何?反壟斷或是維護多元?
二、草案中維護多元的政策是否充份?
三、反壟斷的規範,是否合理與明確?
由於此草案將影響台灣的言論自由,多元文化以及產業發展。因此,我們特別在「901反媒體壟斷運動」的五周年,也就是9月1日週五早上10點到12點假台大校友會舘討論以上議題。並敬邀各界參加。 
 
主持人: 賴鼎銘(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與談人(依姓名筆劃排序):
林福岳(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共事務長)
邱家宜(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執行長) 
胡元輝(優質新聞發展協會理事長) 

「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座談會

促進多元,管理壟斷
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座談會
 
2012年9月1日記者節台灣公民社會發起901反媒體壟斷運動,目的在於守護台灣的言論自由以及文化多元。日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但草案一出,引發各界討論。
目前主要的爭議包括:
一、本草案基本精神為何?反壟斷或是維護多元?
二、草案中維護多元的政策是否充份?
三、反壟斷的規範,是否合理與明確?
由於此草案將影響台灣的言論自由,多元文化以及產業發展。因此,我們特別在「901反媒體壟斷運動」的五周年,也就是9月1日週五早上10點到12點假台大校友會舘討論以上議題。並敬邀各界參加。
 
主持人: 賴鼎銘(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與談人(依姓名筆劃排序):
林福岳(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共事務長)
邱家宜(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執行長)
胡元輝(優質新聞發展協會理事長)
張錦華(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
馮建三(媒體改造學社理事長)
葉大華(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
羅世宏(媒體改造學社常務理事)
 

106年度國人自製兒童及少年優質節目五星獎徵件簡章

106年度國人自製兒童及少年優質節目五星獎報名徵件自即日起到9/8止,活動辦法請詳見下方附件簡章,歡迎各位踴躍報名參加。

被集體忽略的兒少傳播權

文/陳亭妘、陳珮云

兒童及少年在成長環境中汲取養分,透過這些養分進行自我探索、獨立思考,並建構自身之知識系統及對世界的認知,更進一步積極參與公共議題的討論,發表意見。而成長環境除了學校教育與生活中所接觸的人事物外,最常被忽略的是----「媒體」。

到底台灣的兒少在傳播權上的保障現況如何呢?筆者於本週三(8/23)參與台少盟所主辦的「第二屆轉大人高峰會」,也針對台灣兒少節目,及媒體素養教育問題提出報告,這份報告除了是一份兒少傳播權問題的摘要之外,也是筆者在媒觀推動工作成果與心得。

《我們家在康樂里》媒觀志工 貳次聚

媒觀志工 貳次聚
.與會日期:2010.06.12六 0930~1230
.出席夥伴:可拉,小怪,泓瑜,尚泊,惠中,冠吟,思吟,君容,牧民,蘇琪,顥文,曉青
.活動內容:《我們家在康樂里》紀錄片放映+映後討論+泓瑜座談分享+……
.紀錄:卓曉青

「我都不知道中山區發生過這些事情。」尚泊家住在迪化街一帶,屬中山區行政區域,也就是《我們家在康樂里》場景所在。此片在民國86年時拍攝,可拉說片子的運鏡、紀錄事件、問問題的方式跟現在很不一樣;冠吟則欣賞片子的脈絡很清楚,讓觀眾可以很容易進入狀況,了解片子要表達的思想。

然而,13年後的我們,看著《我們家在康樂里》,透過紀錄影像才了解,綠意的14、15號公園背後,是用置里民於死地的方式換來的。民眾對政府蓋公園的決策,多能認同也感到開心,「但如果社會上能多一些民眾了解,這座公園的誕生要用很多人的犧牲去換,也許抵抗的力量會大一些。」小怪和君容不約而同的表示。

台灣電視節目分級政策

電視節目分級制度

  1. 限制級(限級):未滿18歲之人不宜觀賞。
  2. 輔導15歲級(輔十五級):未滿15歲之人不宜觀賞。
  3. 輔導12歲級(輔十二級):未滿12歲之兒童不宜觀賞。
  4. 保護級(護級):未滿6歲之兒童不宜觀賞,6歲以上未滿12歲之兒童需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輔導觀賞。
  5. 普遍級(普級):一般觀眾皆可觀賞。

     資料來源: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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