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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屬實記者造假,你能怎麼辦?

文/王怡蓁(本會專案企劃)

日前三立在播報吳乃仁新聞的過程中,由自家記者假扮消息來源受訪,該時段播報的主播發現後,在個人臉書批評此則新聞為假新聞。後續,三立也發出三點聲明,表示此則新聞違反「新聞專業倫理」並向社會大眾致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NCC)也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要求三立將此事件送至該台的新聞倫理委員會,製作報告並送交給NCC審議。

在此事件中,筆者認為有幾個重點必須說明:首先是三立主播口中的「假新聞」到底是什麼?在這則新聞當中,新聞內容屬實,但請記者演出消息來源為「做法造假」,所以這則新聞並非播報不符事實的假新聞,而是產製過程有嚴重瑕疵、違反專業倫理。過去筆者曾撰寫過假新聞的不同類型《正視假新聞會成為公民社會進步的契機嗎?》,目前讓各國最頭疼的「假新聞」屬於刻意操弄或完全捏造的內容,最經典的例子大概就是希拉蕊的披薩門事件。我們可以清楚地理解,三立的造假新聞並不是這種類型的假新聞。行文至此,想必讀者會衍生出其他疑問,那 NCC是否需要介入?以及我們還需要關心這起事件嗎?

106年「資訊科技與媒體素養教育研習」教案實作通過名單公佈

106年八月「資訊科技與媒體素養教育研習班」,學員產出之資訊科技與媒體素養融入各領域教學設計教案評審,通過作品公布如下:

 

媒體報導申訴中心

【本會直接辦理,與元貞法律律師事務所合作】

健全兒少傳播權益,媒體應朝公共化發展:我們對於「國語日報社」爭議事件之聲明

健全兒少傳播權益,媒體應朝公共化發展
我們對於「國語日報社」爭議事件之聲明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發生董事會改選爭議事件,教育部於12日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解除國語日報社全體董事職務,並請求指派臨時董事,協助國語日報回復健全運作。然媒體應保持其新聞自由與獨立自主,是民主社會的基礎,也是社會共識。《國語日報》的爭議事件,不僅僅是經營權歸屬的問題,同時也攸關政府做為一個媒體的主管機關,在這特殊態勢之下所應抱持的態度和處理原則。
 

申訴媒體,真的只是打嘴砲?

文/李子瑋(本會辦公室主任)

上週媒觀網站正式改版上線,其中我們將「媒體申訴」這一個項目進行再次改版,希望能更加簡化申訴流程與便利性。然而,為何我們要讓申訴的過程更加便利?想當然爾的答案就是媒觀鼓勵大眾去申訴媒體,確實,這是答案之一,只是,這樣的答案絕對不是全貌。

如果要說,為何我們要鼓勵民眾申訴媒體,其中一個答案一定是:媒體需要大眾的公民參與,在公民的共同監督下,媒體才會更好,正如同我們的政府需要我們的監督一般,這樣的答案絕對是無庸置疑。只是,要看到問題與答案的全貌,就必須要從公民監督媒體與媒體自律的歷史來看起了。


本會2000年11月 媒體觀察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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