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傳播媒體業者製播有利兒少身心發展的節目,關注兒少傳播權與兒少數位權利,讓兒少擁有良好的媒體與文化資源,每年度舉辦評選活動,公開推薦台灣自製兒少優質節目,至今已經24屆。
「第24屆台灣兒童及少年優質節目評選暨推薦作業」,預計針對廣播電台、Podcast、電視台(含電視台的網路原生節目)、串流影音平台(OTT)每年度首播之兒少節目,邀請兒少、專家學者、資深兒少節目工作者、資深音樂節目製作人、資深廣播製作主持人、公民團體、教師、家長等組成評審團,採分類分齡共同評選值得推薦給兒童及少年觀賞及收聽之優質節目,並向大眾公佈,作為兒少選擇收看及收聽之參考。
一、『影視類』(含電視台、串流影音平台,報名時請勾選)
(一)目標觀眾年齡:
觀眾群須為6歲以下、7-12歲、13-17歲,請標示適合年齡之組別,報名時每個節目主要目標族群只能選取一個年齡組別。
(二)類別:
1.「非劇情類節目」(不包含每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