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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洪案看媒體匯流對公共議題的影響(第四期/媒觀專欄)

文/劉蕙苓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

陸軍六軍團542旅義務役下士洪仲丘在軍中疑似管教不當致死案,今年七月起引發社會熱烈討論,甚而促成二十五萬人自發性地集結凱達格蘭大道,來表達對軍方的不滿,此事件不但被認為是公民運動的重要指標,也可以從媒體的表現與角色來審視其影響。

意見匯流理性討論雙面刃

首先,匯流時代的特色即是,新舊媒體在社會事件上常扮演著輸番上陣、互補不足且相互影響的角色。洪案爆發後許多網友紛紛在社群媒體上發表各種不同看法,包括分享他們服役時所受到的「待遇」、或整理曾經發生在軍中疑似冤死的案例……這些討論提供了源源不絕的素材給主流媒體進一步地追蹤報導;新舊媒體協作(collaboration)產生了巨大的能量,讓此事件成為眾所矚目的公共議題,最終促成了軍審法在承平時期回歸司法偵審。這等「速度」是媒體匯流的結果,使我們可以預測媒體未來公共議題的形塑,空間更廣時間將加速,但卻不見得帶來更多的理性。

以小老百姓為主的新媒體提供的資訊,豐富多元,透過社群分享傳散速度快,甚具動員行動,因而鄉民力量的集結促成改革的推動,二十五萬人的走上街頭即是此証。然而,

洪仲丘案凸顯談話性節目走岔的爆料文化(第四期/媒觀評論)

文/唐士哲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

陸軍下士洪仲丘之死,由軍中不當管教的個案,終究發展成終結軍事審判制度的意外結果。極短時間內匯聚如此強大民意反映,電子媒體在過程中顯然扮演極重要的催化作用。然而激情過後,媒介的角色是否有該被檢討之處?特別是電視談話性節目的內容表現?

只有爆料缺少制度性討論

回顧洪案發展的過程,多數節目以爆料為基調,天天追蹤洪案的內幕秘辛與控訴軍檢辦案的瑕疵。既然「爆料」並非僅針對新聞事件提供後設的評論或意見,而是由消息來源提供第一手的新聞資訊,製播單位便無法不對爆料內容負起碼的守門過濾之責。然而一些節目中「演很大」的爆料,為了收視率而加碼演出,難以不令人質疑其過程的毫無節制,是否導致眾口鑠金的效應,例如:

媒體觀察報第四期

發刊時間:2013-09-20

本期焦點

洪仲丘案熱潮下的台灣媒體(第四期/本期焦點
文/林靖堂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電子報編輯)

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102年上半年結果發表會

電視節目早已分級,而兒童節目也開始分齡!

為協助家長幫兒童選擇適合其年齡層的電視節­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執行「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作業,針對電視兒童節目進行分級與認證,結果共計有13家電視台45個節目獲­得標章認定,將於節目中標示,讓家長清楚瞭解各節目適合那個年齡層兒童觀看。

同時本次記者會也進行標章認證,對適合該年齡之兒童節目給予標章認證,以補足現行電­視節目分級制度的不足,同時作為親子選擇收視兒童節目之參考標準。 除了開場精采的國際魔術協會總幹事Jimmy魔術表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參事黃金益先生也鼓勵各家得獎電視台代表,繼續做好節目讓更多兒童受惠。

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一百零二年度下半季(七月至十二月)國人自製兒童暨青少年優質節目推薦評鑑作業

 

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一百零二年度下半季(七月至十二月)國人自製兒童暨青少年優質節目推薦評鑑作業

本會將於本月九日進行一百零二年度下半季(七月至十二月)國人自製兒童暨青少年優質節目推薦評鑑作業,敬邀  各節目製作單位送件參與。

 

說明如下:

102年度下半季國人自製兒童及少年優質節目五星獎徵件簡章

102年度下半季國人自製兒童及少年優質節目五星獎報名徵件自即日起到10/9止,活動辦法請詳見下方附件簡章,歡迎各位踴躍報名參加。

公共電視法修法公聽會學者意見書

【說明】文化部於日前(8/30、9/3、9/5)陸續舉辦《公共電視法》修法公聽會,茲將與會部份學者意見公佈,以供大家與媒體公民參考。

一百零二年度下半年(七月至十二月)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作業

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一百零二年度下半年(七月至十二月)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作業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委託本會承辦一百零二年度下半年(七月至十二月)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作業,敬邀  各節目製作單位送件參與,送件截止日期為一百零二年十月二日。

 

說明如下:

時事談話性節目觀察報告

針對台灣現有時事談話性節目進行總體檢,同時進行重點式長期監看,建立評鑑指標,並蒐集歷年來政論節目所引發爭端事例,探索建立時事議題談話節目內容製播準則或者自律規範的可能,以解決目前談話性節目無法進行自律與無法令約束的狀態。

本計畫在執行的第一階段,將針對時事性談話節目,做一節目呈現形式的掃瞄式內容分析;並針對特定節目討論議題,作一歷時性的敘事分析。這一階段擬以「節目」為單位,主要以掃瞄並分析既有時事議題討論類談話節目的內容與形式,同時,評估這類談話節目議題的屬性,以及呈現議題的特性。

而第二階段特別針對「名嘴論政」現象做觀察。此部份主要觀察不同節目間參與者流動的情形;以及特定高頻率的參與者參與討論的議題範圍,同時,除了由第一階段原六個節目中,選定三個節目作為第二階段觀察對象,另外,將在日間或深夜其餘時段中,挑選另外三個政論節目為觀察對象,並整理出高曝光度的節目來賓,針對特定名嘴出現在各個節目中的情形進行觀察。

最後,希望可以探索建立時事議題討論節目內容製播準則或者自律規範的可能。


第一階段研究成果:建立電視時事議題討論(政論)節目觀察評鑑指標成果報告 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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