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廣告哈爾濱紅腸?農委會不該置喙

TVBS廣告哈爾濱紅腸?農委會不該置喙

鄭人豪/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政策專員

近日,由於非洲豬瘟疫情在中國境內肆虐,TVBS《中國進行式》節目〈哈爾濱美食代表 一天賣30萬條紅腸〉專題新聞遭網友質疑,非但未宣導防疫,反而疑似「業配新聞」,報導強調哈爾濱紅腸對肉源的把關,以及製程的乾淨與衛生。11月28日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在經濟委員會中質問農委會如何處理此事,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明已去函TVBS,要求下架此則報導。而邱議瑩更回應,應發文給各媒體,不要再播出這類「業配新聞」。面對這樣的情況,今日(29日)TVBS也回應道,報導中已引用農委會資料,提醒觀眾中國的豬瘟疫情與防範措施。並強調農委會不該要求專題下架,剝奪觀眾知的權力。

面對農委會要求該則新聞下架的作法,筆者以為TVBS這樣的說法是站得住腳的。事實上,不論是農委會的作法或是邱議瑩針對農委會做法的回應,顯然都輕忽了行政機關置喙媒體報導內容的嚴重性。特別是應依法行政的行政機關,在缺乏法律賦予的權力基礎下,任意就特定新聞事件發文要求媒體將報導下架,恐有戕害新聞自由之虞。細究與非洲豬瘟防疫工作相關的《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其條文內容並未賦予農委會要求特定報導下架的權力。著實令人好奇農委會究竟是依據什麼法令,要求TVBS下架該則新聞?若是農委會得以毫無法律依據,要求媒體下架特定新聞報導,那各部會是否也能針對不利其政策施行的報導,要求媒體配合下架?此門一開,豈不是賦予了政府箝制新聞監督施政的權力?

然而,筆者必須強調相對於農委會的作法,邱議瑩的回應並非全然的錯誤。邱議瑩要求農委會發文媒體不再播出疫情相關「業配新聞」,可以說這樣的要求只對了一半。事實上,管理新聞頻道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1條就規定不得於新聞報導中為置入性行銷,也就是所謂的「業配新聞」。所以,並非只有疫情相關的「業配新聞」不得播出,在現行法律規範下根本不允許「業配新聞」的存在。只是,「業配新聞」問題的監理機關應為NCC,絕非農委會得以插手。當然,筆者並非指控TVBS該則報導為「業配新聞」。而是,從民眾與立委的反應,顯然在大家心中「業配新聞」並未因為法律的規範而消失。

幾個月前,參選台北市議員的網紅呱吉才公開了電視台業務向他推銷業配新聞的對話,引起了軒然大波。而在選舉期間,候選人「買業配」的消息更是時有所聞,顯見業配新聞的問題仍舊存在於台灣的新聞媒體之中。面對這樣的情況,NCC 也並非全無作為。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參與台南市長黨內初選時,在民視八點檔中置入,讓自己現身劇中,就遭到NCC開罰。但相對而言,新聞中的置入傷害了新聞作為第四權的角色,危害更深。因此筆者呼籲,NCC作為新聞頻道的主管機關,面對這樣的情況不該再消極不作為。應積極且全面性的處理新聞頻道的「業配新聞」問題,負起該負的責任。

 

(本文亦刊載於蘋果即時論壇:新聞台「業配新聞」問題,NCC不該再消極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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