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ison Li
在台灣的電視螢幕上,有這樣一則汽車抽獎廣告:一位東南亞女性開著車,旁邊字幕寫著:「為什麼她可以有車?」
覺得奇怪嗎?為什麼一個東南亞女性在台灣不能有車?當你看到更多清潔用品、掃除用具的廣告,都不約而同地把東南亞女性定位成傭人的角色時,這個問題就不難明白了。台灣媒體對她們的描述往往就是傭人、窮人──儘管至少有20萬以上的東南亞女性,在台灣是配偶或母親。商業廣告有歧視,而台灣政府所做的廣告則充滿了打壓。由於法律規定外籍配偶若要取得台灣的「永久公民權」,就必須拿出相當高的財力證明,去年,主要由東南亞外籍配偶與大陸籍配偶所組成的「沒錢沒身份聯盟」,抗議台灣內政部所做的廣告扭曲事實,打壓她們爭取基本人權。
一向關注新移民議題的法律學者廖元豪對此表:,「『歸化財力門檻』根本與『確保外籍配偶最低生活保障』沒有關係。如果真有新移民家庭難以生活,那是社會給付與防止歧視的問題,干財力門檻底事?照這種說法,我們是否應該每隔數年,就普查全體台灣人的財力狀況,不及格者吊銷身分證?」
無獨有偶地,台灣政府所做的廣告,不只打壓外籍配偶,還威脅原住民。去年年底,台北縣政府為了強迫一群世居在新店溪畔的原住民搬離,聲稱該地容易淹水;並且在報紙上登廣告,以斗大的標題寫著:「不要等到部落被淹了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