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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侵犯人權事件簿 2005-2006.09.27

[color=993300]各位朋友,這是「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整理有關2005年以來,媒體侵犯人權的事件,歡迎各位朋友以各種方式隨時補充您的觀察,讓我們一起來監督媒體![/color]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整理製作

2005.3 (騷擾)鴻妃戀TVBS主播婚外情事件,媒體鉅細靡遺報導床第之事。

2005 (騷擾)涉嫌在飲品中下毒的千面人被捕後,媒體誘導其下跪道歉。

2005 (騷擾)速聯登山隊意外,登山隊被救下山後準備搭乘遊覽車下山,但媒體擋車要求道歉畫面。

2005 (騷擾)娃娃車悶死學童事件發生後,記者為求畫面逼托兒所所長下跪,記者踢倒靈堂,引起學童父親對媒體記者憤怒,事後在報導中謊稱學童父親對所長發怒。

2005.3 (騷擾)倪敏然自殺事件發生後,媒體多方圍堵相關人士,包括倪敏然家人與夏禕。

2005 (騷擾)(污名)(政治)楊儒門自首後,媒體不斷騷擾其家人

2005.6.29「中國時報」於94年6月29日第C3版刊載「報復姑丈 窮漢擄表弟」、「5個大孩子 到底在想甚麼」等2則新聞,因刊載被害男童表哥姓名及照片,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6條第1項規定,臺北市政府依同法第63條核處罰鍰新臺幣3萬元整。

95年度第4季「國人自製兒童暨青少年優質電視節目推薦作業」徵件至9/6日

辦法:
一、 本推薦活動以國人自製(含自製、委製)且非重播之節目為限。
二、 九十五年度第四季(十月至十二月)的優質節目推薦評鑑作業即將展開,本次評鑑活動的截止送件日期謹訂為九月六日,每支參選節目帶酌收報名費新台幣壹千圓整*,敬請各節目製作單位積極送件參與評鑑,逾時不候。
三、 請各節目製作單位提供:三、 請各節目製作單位提供:
(一)欲推薦節目之DVD光碟一式五份。
(二)請附上該節目之文字企畫與宣傳照(或動畫之宣傳圖片)等書面資料,以利該節目之評鑑與後續推廣作業。(一式五份)
(三)請確實填妥附件1:「自我推薦評鑑表」(每個節目一張表格),尤其是播出時段、重播時段、聯絡人姓名及電話、節目類型、節目收視年齡層等。(一式五份)
(四)請統計貴單位報名節目之總數,並請確實填妥附件2:「報名節目統計表」。
(五)前述(二)(三)、(四)項資料除書面提供外,並請附上電子檔以利作業(以3.5磁片或光碟方式儲存,或電郵至media.watch@msa.hinet.net)。
四、 歡迎您的參與。九十五年度第四季評鑑結果預計將於十月初公布,並寄發評鑑報告與優質節目推廣單予參加之節目製作單位。

NCC委員應多看看電視

日前NCC(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第二次對違規電視節目開罰,與上次開罰數合計共有24件。這個數目看似不少,但究其開罰對象,幾乎都是資訊化廣告節目,但卻沒有一則是已經氾濫到不行的商品訊息置入新聞內容的廣告化新聞報導,有點避重就輕與本末倒置。近年來筆者沒有一天沒看到廣告新聞化的報導內容,甚至無法忍受時還會去檢舉,但不知是哪個監管環節出問題,近期NCC兩次開罰卻沒有一則廣告化新聞。對此,不知道NCC相不相信電視新聞台都沒有廣告新聞化內容?如果不相信,請查查哪個環節出問題?如果相信,那筆者想請他們仔細看看電視新聞吧!

廣告新聞化程度氾濫

筆者從2002年開始即在大學通識課程中,請學生根據行政院新聞局頒訂的「節目廣告化或廣告節目化認定原則」,以及廣播電視等法規,觀察電視節目內容有無違規,除要求學生打電話到電視台表達觀眾意見外,如果溝通不盡理想,則建議他們跟新聞局檢舉,據此作為學生媒體素養教育的實踐行動,結果歷來學生都反映廣告新聞化程度已經不是氾濫可以形容的,但很令人沮喪的是,NCC開罰的對象竟然沒有任何廣告化新聞!

[採訪通知]從「王建民事件」再出發 —記者如何避免侵害人權的採訪及報導

9月1日記者節,一群關心台灣媒體發展的朋友,想用反省取代慶祝,思考作為一個專業記者,如何在發掘真相、維護大眾「知的權利」的採訪規則下,進一步尊重受訪者的權利、感受受訪者的想法。

在記者會這天,我們將公佈過去一年媒體侵犯人權的事件簿,同時邀請常被媒體侵權的弱勢團體,談被媒體污名、採訪時侵犯隱私等經驗。並將請民間司改會律師從郭台銘凍結大陸記者財產事件談起,討論侵犯人權所需擔負的法律責任,以及閱聽人未來將如何進行媒體的反制行動。

另外,我們也將發起要求新聞工作者自律的連署行動。

時間: 9月1 日 10.00am
地點: Youth Hub (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31號1樓--板南線善導寺站6號出口)
主辦單位: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記者會出席名單: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林宜慧
精障者家屬 劉麗茹 (台北縣康復之友協會總幹事)
晶晶書庫負責人 賴正哲
民間司改會律師 黃達元
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李明璁(822挺建民 嗆TV活動發起人)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管中祥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會長 田習如

聯絡人:劉桂蘭/0932-646-559

901為台灣人民媒體閱聽權益而走

1994年9月1日,由於自立報系的經營權轉移爭議,導致了一群跨媒體的新聞媒體工作者為支持自立報系員工爭取薪資與工作權而走上街頭,號為「為新聞自主而走」,當時的成果是讓新的自立報系資方與基層工作者訂定「編輯室公約」,並且亦促使「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的成立!12年後,9月1日又將屆,時至2006年的今日,媒體的過度開放所導致媒體亂象叢生,已令台灣社會的閱聽大眾感到憤怒與無奈。而這個名為記者節,原是為了紀念當年記者發起社會運動的抗戰勝利的日子,於今,在此過度競爭的商業機制下卻成為基層媒體工作者飽受批評卻有口難言的日子。這個日子,也將是我們再次站出來的日子!

我們要站出來!因為,台灣媒體所導致的問題已罄竹難書,前幾日台灣媒體對王建民家人瘋狂追逐採訪,便是其中的一例。就此,822的抗議亦是因社會大眾對於媒體的極度不滿,才會產生。而今,雖然8月22號的抗議後,TVBS雖然在其網頁上公開向王建民及其家屬道歉,但其道歉的方式與態度,實在令人無法感受到它們的道歉之意!

[苦勞報導]鴻海告中國記者 台灣記協:將聲援

鴻海告中國記者 台灣記協:將聲援

■苦勞報導2006/08/28

  鴻海集團仍不改兩年前對付台灣工商時報記者曠文琪的霸氣,日前對上海《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提告並進行財產查封。兩年前曾經發動台灣記者聲援曠文琪的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表示,強烈抗議鴻海集團的作為,如果中國新聞同業需要,會站出來聲援。

  台灣記協秘書長劉桂蘭說,反對大財團以假扣押這種不對等方式恫嚇記者,這完全侵犯採訪自由。

  劉桂蘭並表示,新聞自由無國界,如果中國的新聞同業需要聲援,台灣記協絕對會站出來。

  此外,由於這次《第一財經日報》以報社的名義,公開站出來為記者扛起法律責任及訴訟負擔,比起工商時報之於曠文琪的不聞不問,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認為:「台灣媒體要向中國大陸媒體學習。」管中祥強調,記者的報導如果沒有違反新聞採訪倫理,而被利害關係人提告,由於一篇報導都經過編輯台的審核,報社應該要負起責任,不能讓小記者獨自面對司法。

715觀點被「上帝們」挾持的島嶼

在倒扁╱護扁的「人民革命」登場,成為媒體集中關注、煽火的新戲碼後,「七一五聲明」順著台灣媒體用畢即棄的事件消費邏輯,似乎又得無聲息地下檔。如果發起該聲明的學者,只是不甘寂寞地要在群魔亂舞的媒體舞台搶一個鎂光燈機會,那麼出了幾天風頭後,下檔就下檔吧。但「七一五聲明」是這樣的意義嗎?

媒體異化選邊演練 做為參與第一波連署的人,我和部分決定連署或不連署的朋友一樣,曾猶豫是否連署此聲明。原因無他,只是考量由一批曾經是、或被外界認為是親綠╱淺綠╱挺扁學者發起的聲明,任何連署者也將自動被如此標籤的擾人效果。我仍很快決定連署,是這份聲明讓我想起發起人之一的吳乃德教授,今年初於《中國時報》的一篇文章〈我們共同的二二八〉。

「來函刊登」民視新聞部關「八二四事件」之聲明

民視新聞部聲明 有鑑於2006年8月24日晚間九點「頭家來開講」節目中,與談來賓前立法委員林正杰先生與當代雜誌總編輯金恆煒,先因發言次序出現口角衝突、之後引發林正杰先生毆打金恆煒先生的情況,雖然林正杰先生於節目當中致歉,然而民視新聞部在節目現場直播中與錄影結束後,皆已正式發表譴責林正杰先生的暴力行動,並多次呼籲與談來賓與觀眾理性討論。

有些媒體人與意見領袖等在未經查證,即發表偏頗的激烈言論,特於再次說明如下:

一、有關林正杰先生與金恆煒先生口角爭執時,是否採取適當措施: 24日晚間節目中林正杰先生與金恆煒先生因發言次序從口角到肢體動作過程只有20多秒時間。節目進行第16分26秒林正杰出手,主持人於16分27秒30",一秒半的瞬間反應立刻要求導播中止節目進行協調,此時節目進入廣告狀態,現場協調使得兩位來賓的肢體衝突約在12秒時間左右化解。這段新聞事實可從8月25日各節新聞播放【暴力處置】單元的現場還原得到證實釐清。

2006/8/28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對中國時報不當報導之聲明

中國時報今(8/28)日刊出〈妒愛狂情 醉漢辣手摧花〉之報導,文中一再強調加害者與受害者之「原住民」背景,過度渲染種族身分與聳動社會事件之不當連結,恐有影響社會觀感、形塑種族歧視之虞。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觀)對此聲明如下:

1.原住民身分與犯罪行為並無必然關聯性,新聞報導不應特別彰顯個人種族身分。

2.原住民在當今台灣社會仍屬弱勢族群,深入探討原住民失業問題,較諸犯罪事件之描述,更有助於社會正面發展。

3. 今年1月16日,中國時報刊出〈原民毒蟲 夜偷雙B車〉之報導,文中亦將原住民頭銜與「毒蟲」、「原住民家族竊盜集團」相扣聯,已造成原住民社群傷害,以及形成族群間錯誤刻板印象建立與誤解,顯見對該報對少數種族身分、弱勢族群之污名式報導並非少數特例。「媒觀」特此呼籲中國時報,應加強記者、編輯多元文化素養 ,編輯台更應注意用詞譴字,避免以優勢漢人角度,錯誤報導或詮釋弱勢原住民,造成刻板印象之傳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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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6469;源:第一#36130;#32463;日#25253; 日期:2006年08月28日 06:52 http://www.china-cb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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