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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MUCH TV台】回覆觀眾投訴,來函全文照登

[size=small]20060111觀眾投訴【年代MUCH TV】節目「情色男女」內容充斥談論「色情」相關之話題,且在深夜時段播出,有些內容有超過節目分級制度標準之嫌。年代MUCHTV台回函如下面連結,全文照登。[/size][size=medium]

[url=https://www.mediawatch.org.tw/filedownload/20060306re-eramuchtv.jpg][b][u]函件一[/u][/b][/url][/size]

建立更好的媒體視聽空間,由你我做起~~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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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媒體有意見,請勇敢發出您的聲音!相關辦法請[url=https://www.mediawatch.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222][u][b][color=CC0000]按我 [/color][/b][/u][/url]。[/size]

【衛視中文台】回覆觀眾投訴,來函全文照登

[size=small]20060123觀眾投訴【衛視中文台】節目「喂 你是在搞什麼鬼」內容充斥靈異色彩,且有些靈異的內容影片很可怕,靈異的話題講得很聳動甚至於誇張。衛視中文台回函如下面連結,全文照登。[/size][size=medium]

[url=https://www.mediawatch.org.tw/filedownload/20060306re-startv1.jpg][b][u]函件一[/u][/b][/url]

[url=https://www.mediawatch.org.tw/filedownload/20060306re-startv2.jpg][b][u]函件二[/u][/b][/url][/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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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媒體有意見,請勇敢發出您的聲音!相關辦法請[url=https://www.mediawatch.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222][u][b][color=CC0000]按我 [/color][/b][/u][/url]。[/size]

950308康復之友聯盟新聞稿--聯合報抗議事件後續聲明

聯合報善意回應 康盟等團體表示讚許\r 並呼籲所有媒體謹慎報導 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 針對日前康復之友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殘障聯盟及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至聯合報抗議報導內容污名化精神障礙者之事件,聯合報總編輯等人於上週五(0303)與康盟、殘盟、智總等團體代表見面,就團體抗議事由進行溝通對話。 聯合報表示在忠實呈現報導新聞事實的原則下,總編輯承諾將透過編輯台會議與聯合報所有編輯與記者同仁進行內部協調,盡量避免使用有價值判斷或是容易引起閱聽大眾對特殊族群產生負面認知的標題。同時也將加強對弱勢族群的相關深入報導,讓社會大眾更能接納這群人。 團體代表願意接受聯合報的善意回應。同時也將於三月十四日召開公聽會,就如何避免平面與電子媒體對於身障族群負面的、歧視性的、或不當連結的報導進行對話與規範方向的討論。 近日特別是電子媒體仍對精神病患有歧視性的報導和文字,康盟與其他人權社團仍將秉持同一原則繼續監看媒體不會鬆手。讓精神障礙者等弱勢族群權益不受污名之累,過有尊嚴的生活。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抗議台視污名化精神障礙者

台灣新聞媒體對於精神障礙者人權與尊嚴的基本尊重仍在急速倒退當中!不久前,康復之友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與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等團體,才針對台灣各家媒體對精神病患與疾病的歧見與錯誤報導大聲表達不滿,並前往報導問題最嚴重的聯合報抗議,但在聯合報尚未表達之際,台視新聞卻於三月六日播出一則社會新聞,標題取為忠狗護主 遭精神病患砍斷腿 瘋漢失控砍人 鄰居人人自危([url=http://www.ttv.com.tw/news/html/095/03/0950306/09503064596902L.htm]新聞出處[/url]);不論是標題還是內文,都充滿著對精神病患的負面歧視以及加強恐慌卻無助瞭解的衝突畫面。媒觀對此表達強烈抗議,同時呼籲台視應儘快改正,並且向所有觀眾和精神病患者致歉。媒觀認為,接連的幾起精神病患與疾病相關報導,除了凸顯台灣新聞媒體對於精神障礙者與疾病的負面認知與錯誤瞭解之外,更顯示出台灣「媒體侵犯人權」問題已經嚴重擴散且深入到各個層面,需要所有公民共同關注。

媒觀也呼籲主管機關、醫療團體能透過各種宣導方式,讓心理衛生和精神疾病相關的知識得以普及,避免社會對精神疾病者錯誤認知。此外,媒觀也強調,主管機關應盡速修改「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精神衛生法」等相關規定,避免媒體再度污名化相關病患。

告訴我… 怎麼幫精神病患

劉麗茹卅台北縣康復之友協會總幹事(北縣板橋)

再多的抱歉,再多的委屈遺憾與不捨,也喚不回一條寶貴的年輕生命!季節交替的時節,往往是精神病患發病(復發)的高峰期,又一樁精神病患復發造成的不幸事件,再度成為媒體追逐的目標。

身為精神病患家屬,每每看到此類不幸事件,複雜的心緒總是糾結良久。從小到大,從來沒有人告訴我們,精神疾病為何物?從來沒有人告訴我們,如何與不幸罹患精神疾病的人相處?從來沒有人告訴我們,除了定時門診、規則服藥之外,還有什麼樣的服務,還有什麼樣的設施,可以幫助精神病患恢復得更好更穩定。家屬和不幸生病的家人只能土法煉鋼,得仰賴上蒼垂憐還是遺棄來決定我們未來的命運!

多數醫生和家屬們,只期待精神病患「能乖乖的就好」,很少想到要如何協助患者規劃病後的人生。至於,對藥物反應欠佳的、或因為副作用強烈而拒絕服藥的、或是乏人照顧關懷而四處遊蕩生事的,從來都是抱持著任其自生自滅的消極態度。一旦出了事,公部門不是兩手一攤深感無奈,就是東推西推大打太極,從來不去深思,該怎麼防患於未然。

「台北非常女」放映座談會現場報導

《媒觀公民記者報導》扣掉那些喝維X比的無名英雄,對於「勞工」還可以有什麼不同的印象?排除那些推銷消費性商品(如:金飾、鑽石、化妝品)的廣告,「女性勞工」又可以用美麗之外的形象出現嗎?「台北非常女」,一部檢視台灣職業婦女生活點滴的紀錄片,以鏡頭描繪缺席已久的女性勞工身影,娓娓道來這些「非常女」如何在家庭與工作的擺盪間,漸漸練就了一身非常的情感與能力。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出資,委託影像工作團隊紀錄勞工群像已非第一次,「台北幾米」即是前例。然而陳素香、李佳音、郭明珠三位未婚女性組成的影像團隊,如何紀錄兩名想兼顧家庭與工作的職業婦女?鏡頭下的樣貌,又真是職業婦女的全貌嗎?

影評人游惠貞在座談會中首先開砲,一方面提醒觀眾此片乃由公部門出資,影片的性質與一般紀錄片不盡相同,許多勞工問題的處理也「相當客氣」。另方面三問勞工局,「為何拍紀錄片?為何出資拍片?影片的流通方式與管道又會是如何」?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周佳君則接下第二棒,建議勞工局延長紀錄片的製作時限。畢竟人生的經歷難以預料,世事的更迭非一蹴可及,現有規範要求紀錄片須在一年內完成,實是「強人所難」,也導致許\\多議題無法延伸討論。此外,影片既已拍攝完成,擁有決策力的公部門下一步該怎麼走,才能改善女性勞工長久以來的勞動難題呢?

2006年2月--民眾監看電視節目紀錄表

[size=small]各位朋友,

媒觀將每月公佈民眾檢舉電視節目紀錄,包括受理時間、檢舉項目、本會發文給媒體時間、以及媒體回覆情況,讓我們一起了解媒體對民眾反應與態度,也讓我們透過更多力量一起改革媒體!

歡迎各位朋友和我們一起監督媒體,舉手之勞,讓台灣的媒體更好![/size]

[size=medium] [font=Courier][url=https://www.mediawatch.org.tw/html-up/200602watch.htm] [color=990000][b]按我 [/b][/color][/url][/font][/size]閱讀2006年02月份「民眾檢舉電視節目一覽表」

我要[size=medium][color=FF0000][url=https://www.mediawatch.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41][u]下載[/u] [/url][/color][/size]「監看電視節目表」!

新聞專業與道歉

日前康復之友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殘障聯盟及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團體抗議聯合報污名精神障礙者,康盟等提出了聯合報應對不當報導表示歉意等三項訴求。不過,聯合報至今仍未致歉,僅表示「願意再溝通」。另一方面,聯合報也發表聲明表示,「聯合報的相關報導,是為善盡媒體告知的責任,並未逾越新聞專業規範,也與其他媒體的報導並無顯著差異。」

如果只是聯合報只是報導公安事件,善盡媒體告知責任,當然沒有錯,但問題是,難道報導公安就可以用歧視性、污名化的文字?聯合報編輯部是否曾經想過,報導會對精神障礙者和家屬造成多大傷害?會讓所有協助精神障礙者的醫療及社會工人員前功盡棄?更讓人不解的是,到底是那一份新聞專業規範提到「善盡媒體告知的責任」就可以侵犯人權呢?

美國專業記者協會(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提到:「記者報導…避免對種族、性別….殘障,或社會地位等有刻板印象」;英國媒體專業組織PCC也規定:「媒體應避免用偏見或不敬語氣,報導當事人種族、膚色…或其它身心障礙疾病」。而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公佈的新聞倫理公約則載明:「不應在新聞中,傳播對種族…性取向身心殘障等弱勢者的歧視。」此外,去年出爐的《公共電視新聞專業倫理規範》也強調:「若涉及種族、殘障…等題材,記者報導時不能因傳統制式價值,而傳達偏頗之觀點」。

媒觀針對「師生戀」及教師上吊自殺新聞聲明2006/3/3

媒體報導某國中已婚教師與未成年女學生「師生戀」,蘋果日報甚至刊出教師照片,日前該明教師上吊生亡,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對此感到遺憾,並呼籲媒體應謹守新聞倫理,切莫影響該校師生正常作息,以及相關人士二度傷害。媒觀表示,媒體經常以公共利益、善盡告知社會責任、滿足知的權利,或者已訪問學者專家為理由報導社會事件,但卻忽略報導方式對相關當事人造成的可能傷害,媒觀表示,新聞報導必須以人權及尊重生命為優先考量,不應為求銷量而造成當社會及當事人更大傷害。

媒觀指出,此次「師生戀」事件實已進入司法程序,即使當事人遭起訴並不代表有罪,媒體不應未審先判明示或暗示當事人是否有罪。犯罪新聞也應有報導的倫理,媒體刊登當事人照片、姓名或是相關個人資料,會對當事人造成龐大的社會壓力,容易引發不幸後果,媒體報導不應過度描述,也不應動輒以道德為理由譴責當事人行為。

病人隱私 媒體有責

■ 黃達夫

這幾天,因為有記者不斷地打電話給敝院的醫療、行政人員,詢問某位知名人物的資訊。我發現醫院單方面維護病人隱私權的作為已經不易抵擋外來的侵犯。因此,我想在此嚴正地指出,事實上,維護病人隱私權這個倫理觀念的落實並不只是醫界的責任,媒體也有同等的義務。說明白一點,媒體向醫院詢問任何病人的任何資訊,這個行為就已經違反了媒體的專業倫理。身為一名醫院的主管,為了要實踐「維護病人隱私」這個倫理觀念,我們除了要求每一位院內的員工以及外包的廠商簽署「病人資料保護暨使用規範」以外,還持續在醫院作業上不斷地做必要的修正。然而,很遺憾的,尊重他人隱私的觀念,在國內似乎不是每一個人的生活習慣,所以,很容易在不經意的情況下疏忽犯規。因此,經常地提醒和機會教育就變成非常重要的工作。

很不幸的,國內媒體及醫界長久以來存b著一個「積非成是」的陋習,記者經常會向醫院詢問病人的資訊,醫院也常有所回應,雙方都習以為常。這其實是一個非常錯誤的示範。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耳濡目染的結果,連敝院自己以為已經有正確觀念的工作人員當被記者詢問時,也不敢直接以「 This is not your business!」來回應,唯恐對記者不禮貌,不知不覺中也會說一些不必要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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