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媒體公民大步向前

由超過64個NGO團體組成的「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17日下午於台北NGO會館舉辦「公民參與媒體改造──實踐多元社會對話」公聽會,邀請新聞台主管與NGO團體面對面溝通,並提出要求透過公開及民主程序制訂自律公約、新聞工作者需受人權、多元文化在職教育以及設立由公民參與的「新聞公共監察人」、製作現場回應觀眾節目等四大主張。
新聞媒體主管與數十個NGO組織進行對話,是十分罕見的場面,近百位民眾差點將NGO會館擠爆,除了加盟團體代表外,更有許多非聯盟的社運團體及一般民眾參加。雖然,與會的媒體主管大多只是大吐苦水,很少具體回應聯盟的訴求,但至少讓他們站在第一線聽聽衣食父母以及媒體受害者的聲音,也是難得的震撼教育。

媒體公民大步向前

由超過64個NGO團體組成的「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17日下午於台北NGO會館舉辦「公民參與媒體改造──實踐多元社會對話」公聽會,邀請新聞台主管與NGO團體面對面溝通,並提出要求透過公開及民主程序制訂自律公約、新聞工作者需受人權、多元文化在職教育以及設立由公民參與的「新聞公共監察人」、製作現場回應觀眾節目等四大主張。
新聞媒體主管與數十個NGO組織進行對話,是十分罕見的場面,近百位民眾差點將NGO會館擠爆,除了加盟團體代表外,更有許多非聯盟的社運團體及一般民眾參加。雖然,與會的媒體主管大多只是大吐苦水,很少具體回應聯盟的訴求,但至少讓他們站在第一線聽聽衣食父母以及媒體受害者的聲音,也是難得的震撼教育。

媒體改革更要打破財團壟斷

在衛星電視換照爭議之際,傳出富邦有意申請新聞台的消息,再加上富邦在換照期間拜訪新聞局局長姚文智,更引發外界的政治聯想。依照本地習慣性的政治思維,自然發展出「砍東森新聞S台是要讓富邦新聞頻道進入市場」的說法。

新聞局如果真這種想法,那實在是遜斃了,這次除了7家不予換照的電視台,還有真相政經新聞網、學者財經台等13家頻道並未送件,因此,有線電視系統自然空出多個頻道,富邦便有可能進入有線電視市場。

不過,這只是種「可能」,因為,即使新聞局通過富邦申請案,富邦新聞也未必真能在有線電視頻道上與觀眾見面。

事實上,在這次頻道重整後,合法的衛星電視共有143家,除了部分透過直播衛星播出外,在目前的技術限制下,一般有線電視系統大約只能看90個左右的頻道,從這個角度來看,即使衛星電視使用的頻道不像無線電視一樣具備高度稀有性,然而,透過有線電視傳送的方式,也使得衛星電視頻道就算未必稀有,卻仍具排它性。

進一步來看,這種「稀有」或「排它」的特質並不單純是技術的問題,更嚴重的問題是財團壟斷。

【媒體觀察站】940819節目預告:置入性行銷與菸品廣告

~由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製作~
知性的、愉悅的、分享的,和你我有關的媒體評論介紹,時事分析,都在這裡~
每週五晚上六點十分到七點,就在教育電台FM 101.7(台北)現場播出。
也可以到教育電台網站線上收聽~

本週主題:置入性行銷與菸品廣告
主持人:洪貞玲、萱萱
特別來賓:許能舜(中華民國青年展望協會理事長)
連線來賓:林美娜(國民健康局衛生教育中心科長)

還有媒體大小事單元,歡迎大家在節目中Call-in進來(02-23888985, 23888986),與全國聽眾分享您的媒體經驗哦~[b]內容預告:[/b]
媒體中充滿了許多廣告訊息,我們常常在不知不覺中就被這些訊息洗腦了,比如所謂「置入式行銷」,就是要讓觀眾/聽眾分不清楚廣告與節目內容的差別在哪裡。特別是菸品的行銷,雖然因為法令規定不能在電視上作廣告,但還是無孔不入地出現在節目裡面,你發現了嗎?這個禮拜我們從菸品的宣傳,來看這些隱藏起來的廣告有多麼厲害!

【公民參與 媒體改造公聽會】現場實錄--線上收聽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17日召開公聽會,邀集電子媒體新聞主管參與對話,雖然新聞主管在會場滿腹苦水,也看得出來有些人是誠意對談,但可惜的是,大多未對聯盟的訴求提出具體承諾。有趣的是,這場史上最大規模媒體主管與社會團體的對話,卻沒有得到媒體青睞,不僅電子媒體來的寥寥可數,平面媒體報導的也不多。

還好,有網路,我們作了全程的錄音,雖然現場收音品質不怎麼好,但至少比媒體沒報的好。為了方便大家收聽,依當天議程分成五個段落,可以直接點選線上收聽。分別是...

[color=990000]如果你使用的瀏覽器是IE請直接點選畫面中的Media Player播放,如果使用的是Fire Fox,請直接點選文字。[/color]

1.[url=http://220.135.90.50/phpbb2/audio/940817civilspeech-1-NGOs.wma]NGO代表發言[/url](長度:37分鐘)

[立報] 一個前任電視記者的懺悔

特稿■陳怡君

永遠不會忘記2001年那個噪鬱逼人的窒悶下午,我為了做一條「失業率破5,民眾苦翻天」報導,半誘半逼半哄半騙的要一個賣水煮花生的80多歲老婆婆,對著鏡頭坦露她的辛酸淚水。事隔一個半月,我離開電視新聞圈,並暗暗發誓,本姑娘寧願在街上賣鹹水雞也不做電視新聞。

2001年是台灣人幾乎要滾到泥漿裡的一年,核四風暴、八四工時抗爭輪流來,股市落到3千多點,失業率節節攀升,富裕幾十年的福爾摩沙,很鬱卒。為了呈現中年人失業、小販激增的社會現象,主管要我上街做街訪,這樣的街訪要做得引人入勝,重點是要找到畫面夠突出的受訪者。印象中我和攝影在台北車站附近繞了又繞,小販們一看到攝影機躲得比飛的還快,眼看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腦海裡浮現前幾日主管的指責:「妳做的新聞太沒味道,為什麼不讓×××哭一下啊!觀眾哪裡知道他很可憐!情緒要靠畫面表達啊!注意一點!」

當時,在街角看見賣花生的老婆婆時,我要攝影不動聲色的到對街等待、拍遠景畫面,同時跟蹲下來老婆婆聊天。老婆婆告訴我,她的大兒子失業在家,小兒子也不好,沒錢,她每天出來擺攤子,賺一點生活費,聊著,攝影過走來拿出麥克風,老婆婆嚇壞了。她紅著眼說:「管區會來抓啦!會被看到!上星期才被開罰單……」「阿婆,沒關係啦!管區的不會看,妳說說看家裡的情況……」

[立報] 新聞媒體 昔日仗義 今日全民公敵

【記者陳怡君台北報導】新聞媒體病了!而且病得不輕,到了有線電視新聞主管大聲呼救的地步。不願再忍受劣質電視新聞侵害人權,64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公民媒改聯盟」舉辦「公民參與媒體改造──實踐多元社會對話」公聽會,邀請有線、無線電視新聞台主管與NGO團體面對面溝通,從結構面與實務面著手,交換對於新聞自律公約的想法與實踐的方法。而媒體主管則藉機大吐苦水,表示新聞從業人員也深為收視率與市場商業機制所苦,希望民間團體幫幫他們。
民眾對當前新聞報導的反感早已日積月累,有線電視換照過程中,社會各界熱烈討論媒體改革的迫切性,因此,當婦女團體登高一呼,呼籲民間社團、公民參與媒體、監督媒體,兒少、同志、環保、社區、原住民等各領域的民間團體迅速凝聚共識,擴大結盟。

聯盟提出4點訴求:一、透過民主程序,業者訂定自律公約與節目製作規範,並公布於網站上告知大眾。二、設「新聞公共監察人」檢討新聞並回覆閱聽人意見。三、設立現場Call in節目與觀眾互動,邀請專業人士、公民團體針對新聞、節目進行檢討。四、新聞台主管與員工定期接受人權、法治與性別平等在職訓練。

拒當飛特族 加公營電視員工罷工

編按:飛特族(Freeter)一詞來自英語的free(自由)與德語的arbeiter(工人),指沒有固定職業、連續從事兼職工作的年輕人。

【加拿大溫哥華專電】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勞資談判破裂,資方本周發出停工令,這家國營廣電媒體已經連續兩天大量以重播舊片或播放紀錄片方式墊檔,甚至連新聞都得拿英國BBC的國際新聞報導來填塞。

CBC是加國最大公營媒體,旗下包括英、法語電視台和廣播電台,雖有2�3經費來自聯邦政府,另有1�3來自廣告營收,因此也得面臨與民營媒體競爭的壓力。

這次勞資談判主要爭議重點在於CBC近年來大量招聘合同員工和臨時雇員。這家公司管理階層認為,由於政府撥款日益緊縮,必須採取更靈活的聘雇方式,才能繼續維持營運,提升競爭力,但工會則指資方有意以此為藉口,削減正式員工的比例。

CBC管理階層表示,這項勞資談判其實已長達15個月,雖然已在多數問題上達成共識,卻在這項關鍵問題上陷入僵局,為求談判有所突破,不得不由周日午夜起下達停工令。

CBC系統下受到這項停工令影響的主要是5千5百名隸屬於「加拿大媒體工會」的成員,他們多屬CBC旗下兩個英語電視頻道和兩個電台的員工,其中也包括新聞部採編人員和技術人員。

社會事件報導需有生命人權之關懷

NGO與媒體自律公約的社會對話:新聞報導與人權--民間團體提出的人權原則和改革訴求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的主張
一、對自殺案件之處理
1.避免詳述或模擬自殺的方法、過程及地點
2.避免猜測或簡化自殺的因素
3.不要將自殺者英雄化
4.避免一再炒作同一自殺案件造成相關家人及倖存者的二度傷害
5.在報導自殺案件的同時應同時提供相關心理專業服務資訊
二、對一般動物之報導
1.避免任何殘殺或不雅凌虐之鏡頭
三、對車禍或凶案事件之處理
1.避免死亡人體之直接暴露或不雅處置之鏡頭

有線電視台換照後 請提出「兒少新聞報導自律公約」

兒少權益保護連線 聯合聲明

由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婦女救援基金會、勵馨基金會等二十多個關心兒童青少年權益的民間團體,針對近來關於有線電視台換照事宜,積極呼籲新聞局把握機會拿出魄力嚴格審照,並在完成換照程序後,要求電子媒體制定「兒少新聞報導自律公約」,為台灣之子塑造一個清新健康的媒體環境。

兒少權益保護連線 表示,過去連線長期監看媒體兒少新聞報導內容,發現電子媒體容易針對性侵害、偏差行為等兒少新聞案件進行侵入式報導。以最近汐止鎮蔡姓主委性侵少年案為例,不僅未對被害少年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卻反覆要求其詳述被性侵害細節,已經將性侵害案件當成了性醜聞報導,根本違反了「性侵害犯罪防制法」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相關法令,同時也嚴重危害被害少年的隱私權益。電子媒體雖然冀望藉由具體描述報導犯罪人的「重大罪行」,以喚起司法及社會大眾重視未成年性侵事件的嚴重性,然電子媒體在報導過程中經常過度詳盡描述性侵道具並模擬過程,同時也透過訪問周遭親屬鄰居等「第三者」暴露相關影像資料,甚至不斷追蹤跟拍被害兒少,此等報導手法只是將受害兒童少年的隱私權益踩在腳下,自我中心的聲稱捍衛「社會知的權利」。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