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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難斷家務事 媒體就能嗎?(第四期/大家看媒體)

文/葉大華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

古諺云:「清官難斷家務事」,意指家庭內部的事,外人很難搞得清楚,更何況是有糾紛找人評理斷是非。不過時至今日,隨著民主法治與普世人權觀念的發展,許多法令規範也進入了家門,諸如家暴、家內性侵、親子關係鑑定、監護權歸屬等議題,藉由法令保障私領域家庭中的成員,免受不當人權侵害或釐清教養與照顧之責。然而即便有了法令的保障與規範,總是有名人家庭的家務事,被搬上媒體檯面公開討論,成為談話性節目題材或市井小民茶餘飯後的八卦來源。

窺伺與獵奇不應傷害兒少

媒體深知人有「窺奇」或「獵奇」之慾望,故豪門、明星或政商名流家庭的一舉一動,往往成為重要的窺奇素材以及閱聽率的保證,因此無論其身為公眾或半公眾人物,可謂毫無「隱私權」可言,才會有近年來各種反制「狗仔隊」偷拍之新聞出現。然而即便如此,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照理說媒體報導名人家內事如涉及到上述相關法令規範,相關報導準則應當用同一套標準公平對待名人家庭及其子女,然而往往並非如此。正因名人擁有之發言權及社會位置十分特殊,在現今商業媒體「腥羶色」報導文化下,其家內事多半會被放大處理,也最難善盡「保護隱私」及「降低傷害」的報導倫理。

洪仲丘案熱潮下的台灣媒體(第四期/本期焦點)

文/林靖堂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電子報編輯)

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案七月以來,由於媒體大肆報導與網路社群媒體的討論,召喚出共計超過25萬人的白杉軍公民運動,影響力不可謂不大。洪案之所以引發社會輿論廣大迴響有其社會因素,但不可諱言,傳統平面與電子媒體每日不間斷新聞報導、政論節目不斷批評討論,是八月初這場公民運動運動推波助瀾的重要原因。不過,七八兩月以來台灣媒體的洪案新聞熱,是否全無可議之處?本期電子報從談話性節目與媒體議題的多元呈現,重新檢視台灣傳媒在洪案上是否負擔媒體該具備的公共責任。

從收視率結果來看,媒體報載,七月以來,電子媒體報導或評論洪仲丘案所帶來的收視率,有呈現高於以往的趨勢。例如中天新聞台談話性節目「新聞龍捲風」,即從六月份0.6上下,一度攀高到1.22以上;其他諸如JET電視台「新聞挖挖哇」也從過去平均0.5的收視率百分點,7月中旬的收視率曾達到0.66個百分點;三立新聞台則於8月初製作《送仲丘悼人權真相追到底》特別報導,收視率更是高達1.57個百分點。

從以上收視率所展現的變化來看,台灣媒體對洪案的報導,的確促成了一般閱聽大眾對洪案的關心與討論。然而,就媒體經濟學的意涵來說,收視率的提升也意味著從廣告主身上獲得了更多廣告利潤。只是,收視率雖然漲了,但媒體的表現仍似乎有許多值得檢討與商榷之處。

電視資訊的城鄉落差關鍵是在分組付費嗎?(第四期/大家看媒體)

文/楊品皓 (上班族)

媒體觀察基金會電子報於上一期做了有線電視分組付費的專題,詳盡點出消費者權益、業者的規模經濟以及數位匯流的影響下如何健全台灣有線電視系統的生態,然而,筆者在這邊也要點出幾個個問題,一是現行台灣有線電視系統的收費與城鄉資訊差距的問題,二是落實分組付費之後,真的有助於改善消費者權益嗎。

從洪案看媒體匯流對公共議題的影響(第四期/媒觀專欄)

文/劉蕙苓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

陸軍六軍團542旅義務役下士洪仲丘在軍中疑似管教不當致死案,今年七月起引發社會熱烈討論,甚而促成二十五萬人自發性地集結凱達格蘭大道,來表達對軍方的不滿,此事件不但被認為是公民運動的重要指標,也可以從媒體的表現與角色來審視其影響。

意見匯流理性討論雙面刃

首先,匯流時代的特色即是,新舊媒體在社會事件上常扮演著輸番上陣、互補不足且相互影響的角色。洪案爆發後許多網友紛紛在社群媒體上發表各種不同看法,包括分享他們服役時所受到的「待遇」、或整理曾經發生在軍中疑似冤死的案例……這些討論提供了源源不絕的素材給主流媒體進一步地追蹤報導;新舊媒體協作(collaboration)產生了巨大的能量,讓此事件成為眾所矚目的公共議題,最終促成了軍審法在承平時期回歸司法偵審。這等「速度」是媒體匯流的結果,使我們可以預測媒體未來公共議題的形塑,空間更廣時間將加速,但卻不見得帶來更多的理性。

以小老百姓為主的新媒體提供的資訊,豐富多元,透過社群分享傳散速度快,甚具動員行動,因而鄉民力量的集結促成改革的推動,二十五萬人的走上街頭即是此証。然而,

洪仲丘案凸顯談話性節目走岔的爆料文化(第四期/媒觀評論)

文/唐士哲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

陸軍下士洪仲丘之死,由軍中不當管教的個案,終究發展成終結軍事審判制度的意外結果。極短時間內匯聚如此強大民意反映,電子媒體在過程中顯然扮演極重要的催化作用。然而激情過後,媒介的角色是否有該被檢討之處?特別是電視談話性節目的內容表現?

只有爆料缺少制度性討論

回顧洪案發展的過程,多數節目以爆料為基調,天天追蹤洪案的內幕秘辛與控訴軍檢辦案的瑕疵。既然「爆料」並非僅針對新聞事件提供後設的評論或意見,而是由消息來源提供第一手的新聞資訊,製播單位便無法不對爆料內容負起碼的守門過濾之責。然而一些節目中「演很大」的爆料,為了收視率而加碼演出,難以不令人質疑其過程的毫無節制,是否導致眾口鑠金的效應,例如:

媒體觀察報第四期

發刊時間:2013-09-20

本期焦點

洪仲丘案熱潮下的台灣媒體(第四期/本期焦點
文/林靖堂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電子報編輯)

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102年上半年結果發表會

電視節目早已分級,而兒童節目也開始分齡!

為協助家長幫兒童選擇適合其年齡層的電視節­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執行「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作業,針對電視兒童節目進行分級與認證,結果共計有13家電視台45個節目獲­得標章認定,將於節目中標示,讓家長清楚瞭解各節目適合那個年齡層兒童觀看。

同時本次記者會也進行標章認證,對適合該年齡之兒童節目給予標章認證,以補足現行電­視節目分級制度的不足,同時作為親子選擇收視兒童節目之參考標準。 除了開場精采的國際魔術協會總幹事Jimmy魔術表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參事黃金益先生也鼓勵各家得獎電視台代表,繼續做好節目讓更多兒童受惠。

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一百零二年度下半季(七月至十二月)國人自製兒童暨青少年優質節目推薦評鑑作業

 

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一百零二年度下半季(七月至十二月)國人自製兒童暨青少年優質節目推薦評鑑作業

本會將於本月九日進行一百零二年度下半季(七月至十二月)國人自製兒童暨青少年優質節目推薦評鑑作業,敬邀  各節目製作單位送件參與。

 

說明如下:

102年度下半季國人自製兒童及少年優質節目五星獎徵件簡章

102年度下半季國人自製兒童及少年優質節目五星獎報名徵件自即日起到10/9止,活動辦法請詳見下方附件簡章,歡迎各位踴躍報名參加。

公共電視法修法公聽會學者意見書

【說明】文化部於日前(8/30、9/3、9/5)陸續舉辦《公共電視法》修法公聽會,茲將與會部份學者意見公佈,以供大家與媒體公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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