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一日記者節,照例是記者慶祝的日子。但今年記者節前,我國旅美職棒投手王建民因為不堪家人遭記者「騷擾」,發表聲明拒絕接受台灣媒體採訪,讓所有台灣記者臉上無光。
隨著風波過去,王建民雖已同意解除對台灣媒體的「封口令」,但這一事件,確實值得所有台灣記者深刻反思,且王案僅是眾多新聞事件涉及侵害人權之其中一例。值此屬於全體記者的節日,台灣記協希望新聞同業以反省來取代慶祝。
我們想要強調的是:當台灣媒體爭取最大的新聞自由已有一定成績時,如何回歸新聞專業,並兼顧受訪者的基本人權,已是不容忽視的重大課題。
因此,我們呼籲並邀請新聞同業在進行採訪及報導時,提醒自己注意以下原則:
----在努力達成採訪報導使命、提供民眾「知的權利」之際,也須尊重受訪者或被報導者自主權、隱私權等人權。
----不論受訪者或被報導者在新聞事件中的身分、評價,採訪報導時,對其人權都應給予同樣尊重。
----新聞議題設定應回歸公共利益考量,對於公眾人物在可受公評範圍之外的言行,於採訪報導時,應更審慎考量對其人權的影響。
新聞工作者的職志,本在爭取新聞自由、提昇專業水準,並落實媒體作為社會公器之責任。爭取權利之餘,我們不忘義務。在九一記者節這一天,讓我們一起來反省,並共同努力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