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子瑋(本會辦公室主任)
日前行政院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一共提出了五大項目,其中,和過去其他重大國家計劃不同的是,在數位建設中的第五項主軸中,納入「人才建設」;我們肯定此一思維,但欲達成計畫中所謂「創新國民教育環境」的目的,應進一步加強培養國民對於數位內容的理解和判讀能力。
我們仔細檢視該計畫的目標與預期效應後,發現其中「推動資訊教育及數位學習創新應用」,主要著重於布建和提升教育現場資訊學習硬體環境,但卻對學童如何去理解數位內容並未多著墨。我們認為,教導學童使用數位工具固然重要,但若未強調資訊教育與數位學習,預期十年後,網路霸凌、兒童網路安全所衍生的問題會只增不減。原因在於,台灣傳媒密度不但是全世界前幾名,且近年來網路上資訊爆量增加,在國民對於資訊缺乏判斷能力下,使得許多社會問題衍伸自網路。
尤其,若我們僅訓練出一群很會查找與接收資訊的孩童,卻不教導他們識讀能力時,這將會產生非常嚴重的結果;不但孩童無法理解資訊內容,且不知道群己之界線,更遑論擁有創造與發想能力,造成這些俗稱的國家軟實力,根本不可能有效紮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