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記者當賊!

我本來真的很不想為了一個科員,隨意指控講的話,寫一篇文章的.

 

這個政府對於資訊公開的,素養,有時候,還真的不知怎麼評價.我不認為,官員們可以了解,你們做的種種的事,如果是公共議題,如果可受公評,真的沒有理由不讓媒體採訪的.常常聽到說,我們不開放,或者是我們沒有對媒體開放的慣例,開放了會影響會議的秩序,這種屁話可以講得理直氣壯,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因為擔心秩序、因為沒有慣例、而不讓人民知道你們在做什麼,這種因噎廢食的邏輯,才會讓我覺得那種說法,是屁話,是做了什麼努力才讓人有本錢這樣說啊?憲法是拿來裝飾的嗎?

 

好啦,那跟我今天在環保署遭遇的事,有一點小小落差,但是,依然碰觸到,記者採訪所面臨的一些障礙.

 

我看環保署很多人都沒有我清楚,到底電子媒體可以進去拍攝環評會議的規則是什麼?可恨的是,當時那沒有黑紙白字寫下來,才會害我今天要遇到這些鳥事,環保署自己不寫下來,要用內規,那好歹也了解一下最初的狀況可以嗎?

 

那時候是我去爭取的.可以了吧.不是說我去爭取的規定就由我說了算,而是,那個規定就是我跟當年的環保署署長陳重信和副署長張子敬,和一堆環保記者,大家花了時間討論來的.至少我知道前因後果.那又不是我無中生有訂的規矩!

 

今天某種程度是一種誤會,以前的慣例是,只要審查開發案,過程都可以錄音錄影,但是前提,就是不能拍出環評委員的特寫,而且也不能寫出環評委員的名字.最後,涉及到環評委員,要閉門討論、並做出某開發案的結論時,就不可以拍攝,但是還是可以用文字來報導.今天環保署在討論,中科三期七星農場的環評,後續要怎麼處理.我的認知中,這不是所謂"審查開發案"的情況,而是一種討論的情況,應該可以拍.這下好了,規定都是官衙說了算,今天突然與我認知不一樣,我都還不知道狀況,所以不能輕易撤守,只是懷疑了環保署,「以前都可以拍,現在為什麼不能拍?」,就有人不知道在搶什麼話,說「本來以前都不可以,只是你們都用『偷錄』的」.

 

是怎樣,記者是賊嗎?新聞是可以用偷的嗎?

 

我之所以沒有站起來破口大罵,是我也要顧形象的,會議中大聲嚷嚷我實在做不來,不然隨便被指控,我真的不翻桌子也算對不起敝公司的形象了.用那種字眼,「你們都偷錄」的字眼,就是硬要"加諸""偷雞摸狗化"的聯想於記者身上,我!們!為!什!麼!要!接!受!

 

是你規定不清楚,是你們規定自己改來改去,不找我們記者來討論,在這種情況下,你們又有什麼資格,認定我們的有不可被接受、偷偷摸摸的採訪手段呢。我認知的是,前環保署長陳重信和副署長張子敬,那時候和我們形成的拍攝共識,如果環保署不接受前朝規定,想有新的調整,那,你們總該派人出來跟我們講吧。沈署長上任兩年了,沒有人來說過制度有調整,當年,那個拍攝採訪的權利是我爭取來的,我會不知道嗎?真的欺人太甚,自己規定不清不楚,我只是照個慣例來作,結果變成,是一個違反規定的人,然後還要被暗示我都在偷錄。

 

那時候我腦中在氣憤別的事,所以沒有第一時間快速反應,並要求道歉。我很感謝負責環評的科長事後跟我道了歉,我的確感受到誠意,但這是不成比例的。被當著眾人面前,指著我在偷錄,結果卻是私下道歉,這不符合比例原則。

 

告訴你們,在一個公共議題上,我光明錄與私下錄,又如何,我有違反憲法、我有違反刑法嗎?有什麼資訊是機密到不能公開的?你們是北韓還是中國,採訪要取得你們的"恩准",那怎麼不乾脆發張許可證,還要放照片,然後找個人隨時隨地監看我們寫些什麼、問些什麼?

 

解嚴不是很久了嗎?這種封建思想可不可以省一省!

 

說出那句話的環保署人員,雖然在我的抗議之下,馬上說,我"收回"那句話,那是,當著全有環評委員,指控一個記者使用偷偷摸摸的方式採訪,說收回就可以了事?即便只是一個反射無心的話,都不能說出這種毫無根據的話,你正在剝奪記者的採訪權利不說,還有那種可怕的封建思想,以為記者的採訪,是必須經過你們的審核,而不是相互溝通達成的共識。

 

可以請政府官員講話不要這麼隨心所欲好嗎?你"覺得"我偷錄,那請你可要拿出我偷錄拿來做成新聞的證據啊!

 

我要說的是,我可以理解某種程度要保護環評委員的心情,那些環評委員說白了,只不過拿了幾千塊的車馬費,只是來審查,不像政府官員有相應的權利義務,但是別忘了,你們做出的審查結果,是關乎產業環境等等重大影響,在公共事務的脈絡上,你們被賦予了權利,也當然某種程度要受到檢視.

 

我們電視台可以做到不露臉、甚至如果你們堅持的話,還可以幫你們變音,不讓人認出來,很多技術問題可以克服,而環保署的角色就是要協助一種更正向的採訪方式,保障採訪權並達成保護環評委員的"安全",而不是老是說那些沒營養的話,或是隨意指控記者.

 

有種下公文,不准記者採訪,不准記者踩進會議室!不然就好好出面把規定講個清楚,我們採訪不是採訪自己爽的,那是我們背負著讓公共議題的討論與決策的過程,公開,讓社會大眾了解,不要以為阻撓我一個人的採訪,只是針對單一媒體的個案,這是關乎,你們這個政府單位,有沒有足夠的民主素養,尊重媒體的採訪權,不要讓採訪的自由,因為這種小小的技術問題,變成了一種限縮,甚至不小心,成了一種侵害、大開民主倒車.

 

(本文作者林靜梅為公視新聞部記者)

作者部落格:小記者的隨想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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