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公視董監事見不得光

為何公視董監事見不得光

據媒體報導,無視於媒改團體的呼籲,新一屆公共電視董、監事正由立法院推舉的審查委員「祕密」審查之中。為了是否公開審查程序,委員間甚至出現爭議,最後方透過表決勉強通過事後公開錄音帶。公開真有這麼困難嗎?陽光真的如此刺眼嗎?

英審查透明公開
 

公共電視乃人民納稅所成立的電視台,現行公視法即明言:「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而公視董、監事代表人民決定公視營運方針,並監理經營團隊的表現,其地位不可不謂重要,因此成立公共電視已有悠久歷史的歐洲民主先進國家,在類似我國董監事的選任上,無不依循公正、公開、透明、公民社會參與及明定於法律等五大原則。
 

以英國公視BBC為例,當董事會(BBC Trust)要選任新成員時,會事先對外公告,接受各界申請。英國的文化、媒體暨運動部並邀請外 部的獨立顧問及現任BBC董事長組成小組,對所有入圍者進行訪談,最後將推薦人選依序送給該部部長及首相裁定,再由女王任命。整個程序都在獨立的公職任命 專員(Independent Commissioner for Public Appointments)的規管下進行,相當公開、透明,絕不像我們的董監事選任作業一派神祕,連審查委員也是到了會場方知道提名名單。
 

為了讓公共廣電制度的發展更為穩固與普及,歐洲廣電聯盟(EBU)曾經委託學者研提一份供各國參考的立法模式,明定公共電視的董監事被提名人均應經過國會的公聽會程序,足見公視的董監事有其重要的意義與價值。縱使台灣公視的規模不能與歐洲的公視同日而語,但公共電視已形成集團,公視董監事還將決定或影響華視、原民、客家及宏觀電視的經營團隊,其重要性可以小覷嗎?

重災區怎抱希望

其實,公共電視董監事的審查已經是整個選任程序的末端,從審查委員的推舉到董監事提名的作業,外界均不得其詳,更不用說有任何公民參與的可能。公共電視如今已被說成是「重災區」,亟待「災後重建」,如果連重建伊始的董監事選任都如此諱莫如深、荒腔走板,那作為公民的我們又能對重建抱以期望嗎?

請相關各方盡速懸崖勒馬,以公開透明的作業,還公共電視與公廣集團一個新生的契機!
 

胡元輝,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

原文刊載: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987869/IssueID/20101125

 

分類: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