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們,請傾聽民意,忘記名嘴,好嗎?不是不能與名嘴溝通,但那應該不是重點,要條列也不用特別提「名嘴」吧!如果首長會議要找名嘴授課,其實請新聞媒體總編輯絕對比電視名嘴更合適(這亦凸顯首長或會議規劃者不了解媒體組織運作),總編輯是媒體新聞表現的最終守門人,也絕對是媒體專家。另外與其找名嘴來講,筆者倒建議找《全民最大黨》演員群來更好,反正都是亂講,用表演型式也許更能發人深省。
爭收視率的「商品」
美國聯邦前首席法官理查波斯納(Richard A. Posner)曾著書《公共知識份子》探討一群常搖筆桿、耍嘴皮子,在與媒體結合暴得虛名後,便成為媒體寵兒的學者、媒體人及政客等人的行徑。該書譯者韓文正有段話用來評論台灣名嘴特別貼切:「糟的是,社會上並沒有批判公共知識份子的客觀標準,以致這批人膽子越講越壯,場子越講越旺,哪怕談的遠離自己的專業,照樣到處插花客串,信口開河不誤。
這群人為自己的知名度與荷包,展現誇張的表演行徑(現在這些人還必須走到鏡頭前拚命賣弄),這跟綜藝談話性節目的通告藝人有何兩樣?舉止劍拔弩張為電視台提高收視率以增加廣告營收,這跟綜藝節目邀請知名藝人搔首弄姿有何不同?充其量名嘴跟藝人一樣,都是透過表演為電視台吸睛,以爭取收視率的「商品」而已!
政府首長請名嘴授課,或要求首長學名嘴,就好像政府為電視節目或廣告商品背書一樣,這樣合宜嗎?我不願意指控首長找名嘴是「問道於盲」,或「便宜行事」,只是如江院長所言,要「傾聽民意」,而了解民意的管道非常多,專家學者,甚至計程車司機都可以是很好了解民意的對象,不是出現在電視上的才代表民意,才是專家。
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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