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媒體是公民的責任


監督媒體是公民的責任

 


發表於國語日報,刊登日期103年3月12日



      最近一位擔任小學教師的朋友問我,在電視新聞中,即便小孩的臉有打馬賽克,記者就可以去採訪未滿十二歲的小孩嗎?小孩真有自主能力判斷其願不願意接受採訪嗎?如果小孩的法定代理人不在身邊了,誰同意記者去採訪的?這位老師朋友還告訴我,記者問小孩兩個問題,其中一個問題竟然是有關父母親為何離婚的問題,小孩也很天真地回答「爸爸手機裡有女生相片」。


       他很沮喪地問我,媒體這樣做有沒有違法?作為教師或家長,他們能做甚麼?可惜我不是法律專家,我只能跟他表明,這則報導涉及新聞專業,也涉及新聞傳播或兒少法規,更涉及新聞監督等問題。因為我不是法律專家,而新聞專業意理也很難簡單說,但我卻很樂意從監督媒體的角度,讓觀眾了解他可以採取的行動。


根據這案例,我會建議,首先觀眾可以打電話找那電視台的記者溝通,提供你作為觀眾的意見與建議。不過根據我的經驗,這類電話通常會被總機或客服擋駕,這是台灣媒體傲慢的顯現,理由不是記者很忙,就是怕觀眾會打擾(或騷擾)記者,所以不可以直接找記者(很可笑的藉口,大概電視記者都當自己是明星吧)。如果這樣,你可以留手機要求他們答覆(通常回覆率據說不高),如果他們不願回覆(接著這句話很重要),你就告訴他們你會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申訴。通常只要你這麼說,他們理論上會比較在意你的意見,因為知道你是「專業」的觀眾,了解還有NCC可去檢舉。其次,你也可以不去電視台溝通,就直接跟NCC申訴,透過官方網站或連繫電話,讓NCC去處理,但要詳細說明節目(新聞)播出的時間與內容。


最後,你還可以到公民團體申訴,他們也會處理及幫你跟媒體或NCC提出申訴。以下有些可用的網站供參考:媒體觀察基金會(https://www.mediawatch.org.tw)、兒少新聞妙捕手(http://www.newscatcher.org.tw/),還有就是NCC媒體申訴網站:傳播內容申訴網(http://cabletvweb.ncc.gov.tw/SWSFront35/SWSF/SWSF01013.aspx)。


台灣法律多如牛毛,無人可了解所有媒體相關法規,但對於有問題的媒體內容,觀眾真的不用專業,只要覺得媒體內容不合宜,都有權利提出意見供媒體參考,或由NCC去判斷媒體是否違法。其實媒體監督只是舉手之勞,可以讓台灣社會更美好。


 


陳炳宏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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