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竟接受蔡明忠弔詭的承諾

NCC竟接受蔡明忠弔詭的承諾(陳炳宏)
2011年 01月25日 蘋果日報

在年代集團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違反承諾後引發不准換照(或稱撤照)後,另一家媒體集團對NCC的承諾其實也同樣潛藏危機。去年底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向NCC許下15項承諾後,經濟部投審會在一個月內也同意,由蔡明忠兄弟以個人名義投資的大富媒體公司併購外資凱擘集團在台擁有的12家有線電視系統。雖然兩會在通過此併購案時都強調,如果大富未能履行附帶款的承諾,NCC與投審會都會依相關法規祭出罰責或甚至撤照。在此姑且先不論這些承諾的法律效力,會不會再引發類似年代電視台換照承諾的爭議風波,但問題是,蔡明忠的承諾與違法條文同時共存,而前述兩單位卻都視而不見!

這項附帶決議中有個承諾相當弔詭,但NCC與投審會卻都沒意識到,那就是蔡明忠向NCC保證「蔡氏兄弟及台灣大哥大總體訂戶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3分之1」。當此併購案提出時,蔡氏兄弟的大富媒體與富邦集團有沒有集團企業的任何關係,被視為是主要爭議之一,因為如果大富與富邦是關係企業,那一來將違反黨政軍三退的禁令,另外其共同擁有有線電視訂戶數就有超過《有線電視法》規定的全國3分之1上限的疑慮。雖然大富與富邦的關係很令人懷疑,而大富也極力撇清它與富邦有任何關係,強調大富媒體是蔡氏兄弟個人的投資,完全與富邦沒有關係,那自然就與富邦集團旗下台灣大哥大擁有5家有線電視系統的台固集團也沒有關係。

或許NCC在審查過程中,無明確證據證明大富與富邦有關係,最後只能同意此併購案,不過大概NCC還是有點不甘心沒查到證據,因此就要求大富加台固總訂戶數不能超過法令規定的全國3分之1的上限。但其實NCC要求大富的這項承諾是有問題的,因為理論上,既然NCC沒有證據證明大富與富邦的關係,而大富也一再保證它與富邦是清白的,那NCC就不應要求大富作這項承諾。不過更奇怪的是,大富大概急於想趕緊讓併購案通過,結果竟然也答應NCC的這項要求。雖然這項承諾是誰對誰提出的,筆者不得而知,但雙方會同意則很耐人尋味。

問題在於,大富的這項承諾充滿矛盾,因為如果大富與富邦沒有關係,那它又如何能承諾大富加台固的總訂戶數不會超過全國3分之1呢(目前台固訂戶數佔全國約10.89%,而大富總訂戶數佔全國約22.31%,兩家加總已超過全國3分之1)?如果大富敢承諾會控制住讓兩家企業的總訂戶數不超過3分之1,那不正好證明兩家企業「有關係」,否則大富如何替台固承諾未來不會再買其他有線電視系統,以免兩家加起來超過法定上限呢?這項承諾正是大富「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證據啊!

承諾事項缺乏邏輯

這樣想好了,誰有權力能要求台固可不可以再買賣有線電視系統?這事誰說了算呢?老實說NCC加這項承諾,以及大富敢承諾這項附帶款,兩者的心態都值得探究。更有趣的是,日前投審會通過大富併購案甚至也附帶決議要求大富應按NCC的15項承諾辦理,如果未履行,會依相關法規祭出罰款。這引發值得深思的問題是,難道行政機關對民間企業要求承諾要求上癮了嗎?導致大家對承諾事項都只是行禮如儀,先認了再說,出事再來翻臉,而不管其間的適法性與邏輯關係嗎?因此,建議NCC針對這項承諾,應馬上清查大富與台固兩家公司所擁有的全台有線電視訂戶總數,確認有無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1條系統經營者與其關係企業及直接、間接控制之系統經營者總訂戶數合計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數3分之1上限之規定。

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From: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137978/IssueID/201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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