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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中國立法限制媒體報導突發事件

【中央社電】香港「太陽報」報導,中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首次審議「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草案規定,發生突發事件後,政府有責任統一、準確、及時發佈應急處理的情況和相關發展訊息,並管理新聞媒體。違反規定,擅自發佈以上訊息或報導虛假者,由當地政府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過去突發事件被視為國家機密,極少向外披露。但2003年SARS爆發後,民眾要求知情權的呼聲加強,國際社會則批評中國隱瞞事實真相。不久當局將突發事件剔出國家機密範疇,海內外媒體報導中國突發事件的自由度增加,卻引起地方政府的反彈,當局因此規定突發事件由新華社統一發稿。有中國記者在網上留言批評當局限制媒體採訪權,損害知情權。

校園民主教育的挑戰

根據國語日報報導,桃園縣日前傳出自治小市長選舉成了「有錢人競爭」,家長花大錢製作、發放文宣,造成家長和學生選邊分派,校園嚴重對立。因此,桃園縣教育局打算以「限制選舉經費」作法控制「惡質選風」。不過,這並不是第一次有人對國小自治市長提出異議,稍早也曾傳出有小學打算停辦小市長選舉,因為,許多小小參選人受到媒體影響,將電視選舉中的口水戰、相互攻訐戲碼帶到校園。

這幾年有機會在不同場合向基層教師分享媒體識讀的觀念,許多老師在討論時表示,學校教育快被電視給打敗了,在學校教的價值嚴重受到媒體的另一套(負面)觀念的挑戰,因而有很強的挫折感。其實,自治市長的選舉似乎也遭遇到同樣的問題。

大約20年前,台北市立教育大學附小首次舉辦兒童自治市長選舉,當時是希望透過實際操作,讓學生學習民主程序,但這樣的公民素養教育顯然不敵媒體對民主的窄化,以及電視選舉所造成的負面影響。

婦女團體溝通平台會議--主題:「媒體性別平權改革之未來方向」

大眾媒體(包括平面媒體、電子媒體乃至於新興的網路科技)的功能在於傳播資訊,透過媒體我們得以對感官接觸不到的世界形成認識,因而媒體所傳達的內容對社會大眾的觀念形塑具有重大的影響。然而,作為社會教育的重要來源之一的媒體,卻往往在內容呈現中再製並加強了刻板的性別觀念、歧視女性、甚至侵害人權等等,問題相當嚴重。因此,若欲倡導性別平權的概念及進行社會面的性別平等教育,就必須對媒體內容進行監督和改造。2005年8月,各領域公民團體共同成立「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呼籲政府與媒體都必須重視公民的聲音,在未來媒體改革的過程中,無論是媒體的自律公約,或者是政府的審核機制,都能夠建立公民參與的機制,重視並納入公民的意見。在聯盟的努力下,2006年3月成立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設有「新聞諮詢委員會」,邀請公民團體代表擔任諮詢委員,每月召開會議針對新聞自律事項提供諮詢意見,其中,亦有婦女團體之成員擔任代表,為未來媒體性別平權運動發聲。

因此,本次婦女團體溝通平台會議規劃以「媒體性別平權運動」為主題,藉由各婦女團體交流意見、進行討論,彙整出未來媒體性別意識改造之工作主要的努力方向,亦藉此機會使政府及媒體有關單位了解未來規劃政策及媒體自律之方向。

時間:2006年7月19日(星期三),下午2:00-4:30

[媒體觀察站](06/23)本週主題:媒體新視界-媒體爆料的正義與爭議

主持人:管中祥、洪貞玲
連線來賓:前台灣記者協會秘書長 李瓊月

內容報報:

從去年的高捷案到最近喧騰一時的SOGO禮券案,各家媒體不約而同地以「爆料」作為號召,不管是揭弊或是監督政府,每天推陳出新的說法讓民眾眼花撩亂,媒體爆料對整個社會到底是具有監督功能還是製造亂象的源頭?民眾是否能有其他選擇權利?
本週節目邀請前台灣記者協會秘書長李瓊月,與大家談談有關近日來的「爆料風潮」是怎麼吹向政治新聞,攪亂藍綠陣營一池春水。而台灣新聞媒體用「爆料」的播報方式挾持閱聽人以衝高收視率的情況來看,來看如何發揮媒體爆料的進步意義以防止其負面的破壞。

爆料掛帥的失職媒體

儘管不少的調查都指出媒體是台灣的亂源,但相較於近幾年來,部分亞洲國家政治人物動輒控告、逮補、暗殺記者,台灣媒體的自由程度卻是許多國家所稱羡的。也因此,台灣媒體雖然很「亂」,卻很自由。每天從早到晚政客名流、媒體名嘴在不同的媒體中暢所欲言、批評時政,無疑地已形成一股監督政府的力量,甚至有人認為,這種自由對台灣民主有著重大貢獻。

「監督政府」、「公共論壇」是媒體在民主社會中最被期待的兩種政治角色,前者界定了媒體和權力者的關係,強調媒體扮演第四權的守望者角色,並以媒體權力制衡政治權力;而後者則意指媒體應成為多元意見表述及論辯的公共領域,讓社會中的不同群體能藉此展現自我,並達到溝通、對話的目的。媒體監督政府的施為除了揭露政府貪污、舞弊,官商勾結等情事,同時也需檢視政府整體的政策規劃是否有不當之處,以防止錯誤政策發生造成更大的社會損失,這其實是媒體監督政府的重要目的。

媒體監督政府

[立報]原民台:紀錄大賞參賽門檻低 獎金合理

【中央社台北電】部份原住民紀錄片工作者指控原住民電視台舉辦「原住民紀錄片大賞」,30分鐘影片獎勵金只有新台幣5千元,顯然剝削原住民。原住民電視台晚間說明,這個活動是鼓勵原住民以DV拍片並利用原民台這個平台發表,因為是鼓勵性質且參加的「門檻」很低,所以獎金5千元應算合理。

原住民電視台去年7月1日成立,第二任得標廠商為東森電視,為慶祝即將屆滿一週年,原民台舉辦「部落影展─原住民紀錄片大賞」,鼓勵原住民紀錄片參賽。

原民台對於相關指控提出說明,強調這個活動參賽門檻低,不是專業紀錄片比賽,而且純屬鼓勵性質,所以參賽獎金原本就不高。

另外,原民台也提供之前和公視以及廣電基金簽約購買紀錄片的合約,說明向公視購買紀錄片是一個小時1萬4千元;向廣電基金購買紀錄片是1個小時5千元。原民台表示,以這兩項合約可了解「原住民紀錄片大賞」30分鐘紀錄片的獎勵金5千元應屬合理,不會太差。

[立報]《衛報》週評:新一波的征服者

譯寫�成怡夏

這可能是報界最具有異國情調的奇特一戰。報攤上,右手邊的泰晤士報開始大量在紐約印製,給「有眼光的美國人」某些比常常斷糧的美國國內報紙更好的伙食。左手邊則是已泰然自若的在美國五個城市發行、且對泰晤士報只求在泰晤士廣場多銷售一些報紙的謙虛態度稍表輕蔑的衛報。倫敦報社街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在梅鐸擁有的紐約郵報煞費苦心出版7千5百份報紙的泰晤士報,只是為歐洲不同的泰晤士報版本增加了另一種不同版本;至於今年秋天即將將其電子版本在大學校園內付梓印刷的衛報,特別瞄準年輕的夾縫市場。這兩份突擊行動都沒有動搖主流美國新聞界根本的企圖。就報攤販賣的角度而論,兩者起的效用可能都相當的外圍。

不過這裡要說的不是報攤銷售的問題。泰晤士報的網站每月擁有大約3百萬的美國訪客到訪(全球訪客約有880萬)。一份實體刊物的出現,只會讓它更為明確具體──無庸置疑的,也更加對廣告友善。這是實體存在的強化作用。

新聞局與NCC的基金之爭

新聞局及NCC又因權責劃分問題有所爭議,這次是因為「有線電視事業發展基金」該由誰管而有不同意見。新聞局認為,在行政院函示獨立機關與行政機關的運作原則後,新聞局認為凡涉及廣電產業資源規劃、租稅優惠減免及輔導業務,應由行政機關辦理,而非屬獨立機關,因此,該基金業務應歸行政機關辦理。不過,聯合報則報導,有官員指出,行政院覺得NCC愈來愈「不聽指揮」,所以刻意要削弱其職權。
即使最後確定「有線電視事業發展基金」由誰統籌運用,這兩個媒體監理機關的爭執也不會到此為止,因為理想上,NCC的設立應從整體行政規劃及政府組織再造的角度設計,並完成相關配套措施後再行設立,不過,NCC組織法卻是因為在野黨不滿民進黨政府的管制媒體措施而通過,因而造成部分權責未能釐清的窘境。事實上,未來類似的事情還可能不斷發生,包括同樣具獨立機關性質的「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是否隸屬於NCC,或者相關權責如何劃分,亦可能成為另一個衝突的焦點。

有線電視發展基金來自業者提撥年度營業額的1%,其中30%作為普及服務、40%作為地方政府的文化發展、30%分給公視,在新聞局編列的92年度預算中,該基金的用途包括了「撥付地方政府及捐贈公視」、「改善收視不良及災害救助」、「現況調查及服務品質提升」、「優良節目製作、推廣及示範」以及「推動有線電視分級付費等」。

[立報]原民人才濟濟 就是沒有機會

【記者舞賽台北報導】誰說原住民沒有媒體人才?昨天出席「5千買一片」記者會的紀錄片導演就都是得過國內外紀錄片大小獎項的紀錄片工作者,但是他們拍攝的影片卻沒有機會在原民台播出。

他們笑說,如果去參加原民台的「大賞」活動,一個小時的影片,獎勵1萬元,連買材料都不夠。

導演Fangas Isak陳龍男紀錄片工作者 ,Pangcah(阿美族人)。台大社會系社學組畢業後專職紀錄片的拍攝工作。2005年赴美鑽研電影製作。作品有《回來就好》(1999)、《尋找鹽巴》(1999)、《我的莒光作文簿》(2002)、《美麗的遠行》(2003)、《海洋熱》(2004)等。《海洋熱》受邀參加過多項國際影展,如瑞士日內瓦黑色影展、韓國釜山影展等。

比令亞布,泰雅族,目前任職台中縣和平鄉自由國小,拍攝紀錄片包括:《土地到哪裡去了》、《彩虹的故事》等,曾受邀參加文建會紀錄片巡迴展、第一屆台灣國際紀錄片雙年展等。

Bauki Angaw木枝•籠爻,噶瑪蘭族,紀錄片作品包括《鳥踏石仔的噶瑪蘭》、《台灣土地之戰》、《吉貝耍與平埔阿嬤》、《憂慮花蓮─鍾寶珠和她的後山歲月》、《代誌大條 『番』親有來沒》等片。

[立報]5千買一片 導演抗議大賞剝削原民

記者舞賽台北報導】原住民電視台自94年7月1日開播迄今將屆滿一年,長期觀察原住民電視的織羅文化工作室昨天與原住民紀錄片導演共同召開「5千塊買一片(騙),你說奇怪不奇怪—抗議東森原民台再次剝削原住民」記者會。海洋熱導演Fangas Isak陳龍男表示,原民台應提供更多機會給原民,讓原民有機會學習媒體操作,「大賞」的做法並不是鼓勵原民,而是歧視原民。

原民台開台即將屆滿一週年,配合周年慶祝活動,原民台廣邀武林帖,邀請原住民紀錄片工作者參加「部落影展-原住民紀錄片大賞」徵選活動。許多在部落從事紀錄片工作的族人朋友都表示興奮,一年了,終於讓原住民可以「由自己來說自己的故事」,然而,原民台不僅不支付著作人報酬,連獎勵金都只有5千塊。

《海洋熱》導演Fangas Isak陳龍男首先表示,「原住民紀錄片大賞」活動本身意義很好,但是從內容分析,東森原民台並不重視原住民紀錄片。他表示,原住民電視台應該提供更多機會讓原住民在媒體裡發聲,不但發揚原住民文化,也讓原住民紀錄片工作者有機會學習媒體的運作,將來才能培養更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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