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下半年參加辦法
一、宗旨: 為鼓勵電視業者提升節目製播品質、提供兒童更好的觀看節目環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每半年舉辦一次,針對新播或新製且已經持續播出超過一季或13集以上之兒童節目(觀看年齡層設定在12歲以下),由專家學者、基層教師、家長與NGO組織工作者等四大領域組成評審小組,共同參與評選作業,評選出適合12歲以下兒童觀賞之適齡兒童電視節目,並給予「適齡標章」。在評選結果報告書完成後,製作「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節目單,供民眾免費索取,作為父母、兒童選擇收視之參考。
二、申請資格:
1. 報名節目所設定收看年齡層必須皆以12歲以下兒童為觀眾對象,且在電視頻道所播出之國內外製作常態性節目,單一節目播出時間至少15分鐘。
「國人自製兒童暨青少年優質電視節目推薦作業」徵件簡章 1、宗旨: 徵件辦法於一零四年度作出調整,將上下半季的徵件修改為整年度的推薦計畫,並新增部分獎項,作為國人自製兒少節目的獎勵。 為鼓勵電視業者提升節目製播品質、發揮文化傳播功能,本會自九十年度起,於每半年進行一次之優質節目推薦。本會之優質節目評鑑作業,針對 各電視台每季將上檔與持續播出之節目(不包含每日新聞),在播映前先由專家學者、民間團體、教師、家長、學童等人士組成評鑑小組,共同評 選值得推薦給兒童及青少年觀賞之優質節目,並製作優質節目專刊,供民眾免費索取作為選擇收視之參考。
2、申請日期: 一百零四年度優質節目推薦評鑑作業即將展開,本次評鑑活動的截止送件日期謹訂為八月二十一日,每支參選節目帶酌收報名費新台幣壹千元整, 敬請各節目製作單位積極送件參與評鑑,逾時不候。
針對記者教育部採訪被捕事件,我們的幾點聲明:
昨日(2015年7月23日)晚間,自由時報記者廖振輝、苦勞網記者宋小海、以及獨立記者林雨佑,因為採訪學生衝進教育部事件,而遭警方逮捕約談。警方逮捕記者途中,限制記者使用手機及相機,造成採訪中斷,此舉已經侵害新聞自由。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在此發出聲明:
一、新聞自由乃憲法保障之人民自由,警方逮捕記者已戕害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
二、我們肯定柯文哲市長針對陳抗運動提出制定SOP方法,我們也呼籲在制定同時,必須以保障新聞自由、 尊重新聞工作者為前提。
104年度國人自製兒童及少年優質節目五星獎報名徵件自即日起到8/21止,活動辦法請詳見下方附件簡章,歡迎各位踴躍報名參加。
如同您所同意的,台灣媒體極需改革,我們除了例行性的媒體監督工作外,近年來也與許多公民團體持續合作,不僅相互支持,也期待形成更大的社會動能。但,監督媒體終究是在防弊,我們更積極思考如何使公民自主選擇、弱勢發聲,形成社會更多元、更民主的正面力量。因此,我們也不敢忽略最基礎的 媒體識讀教育工作,不論是致力於中小學的媒體識讀師資培訓與推廣,或者社區大學的紮根教育及公民記者的培養,都是我們不可懈怠的工作。
我們不敢侈言台灣媒體改革有多大的進步,但我們時時提醒自己可以更加努力。在改革力量逐步發芽的此時,您的贊助是我們推動此項工作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們必須承擔的責任。我們將秉持成立宗旨,致力促進更健康、公義、多元的傳播環境。
未來仍盼您不吝給予指教惕厲,持續支持我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辦理「適齡兒童電視節目」評選活動,每半年舉辦一次,評選出適合兒童觀賞之電視節目,並給予「適齡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