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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改及文化團體嚴正要求公共電視總經理任命應符合三條件、反映社會期待

媒改及文化團體嚴正要求
公共電視總經理任命應符合三條件、反映社會期待
 
    第五屆公共電視董事會在歷經艱難終於組成後,社會各界尤其是媒改團體及文化界人士,無不對這個好不容易才催促上路的新董事會寄予厚望,希望其能帶領公視成為台灣文化創意、影音產製生態鏈的育成器及火車頭,提升台灣的傳媒品質,回應台灣社會長久以來對公廣電集團的深刻期待。由於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邵玉銘在甫上任的談話中提到「公視要走清純路線,讓社會有祥和之氣」,不免讓外界質疑,對於公共媒體所應肩負的公共政策論壇及多元民主平台的職責,邵董事長倒底清不清楚?更擔心過去黨國政令宣導的幽靈會再度死灰復燃。媒改及各文化藝術團體要求邵玉銘公開澄清日前談話,免除社會疑慮,並在攸關公視未來經營最重要的總經理遴選一事上,廣納各界意見、排除黨派考量、強調專業能力,選出具有公共理念、符合社會期待、並能帶領台灣公廣向前進,贏得公眾信賴的總經理人選。
 
    媒改團體及文化藝術界人士對第五屆董事會及董事長邵玉銘提出下列要求:
 

媒體觀察報第三期

 發刊時間:2013-08-22

本期焦點

有線電視分組付費的政治經濟學(第三期/本期焦點)
文/林靖堂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電子報編輯)

公共電視何時真可獨立?(第三期/大家看媒體)

文/張宏林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有第四權之稱的媒體是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之外,可以對政府起到監督作用的重要工具,也可以提供民眾許多資訊來了解政府及社會。但在台灣,媒體常常被視作亂源,而且政治髒手也常常透過自身的力量來間接控制媒體,使得媒體的自主性不斷下降,特別是原本應該扮演獨立的公共電視,更不斷被政客染指。

審查機制有問題 易被政治干預

2009年元旦,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就與六十多個民間團體發起「搶救公視.監督國會大遊行」,要求「政治退位、媒體獨立、拒絕黑箱、資訊公開」。近三千民眾支持參加,並圍繞立法院進行「人體骨牌倒立院」抗議行動。

軍方操死下士 誰操死了年輕記者?(第三期/大家看媒體)

文/劉昌德 (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

一位年輕下士疑似被「操死」之後,一個年輕記者也跟著疑似被「操死」。八月初年代新聞台記者蔡銘瑋猝死,年僅25歲。由於他多日負責洪仲丘事件報導、工時長且工作壓力大,許多人臆測死因是過勞。

洪仲丘事件中,媒體不斷追問軍方是誰操死了這位年輕下士,充分展現第四權的功能與價值。諷刺的是,蔡銘瑋疑似過勞死,媒體又該如何追究?

記者過勞  危及新聞品質

記者過勞死或工殤,並非特例。近十年之間,至少就有多次不幸事件:2008年蘋果日報記者朱慶文疑似工作壓力猝死、2005年華視記者張晉豪因帶病採訪水患延誤就醫致死、2005年蘋果日報記者程振財山區採訪墜崖身亡、2004年台視記者平宗正採訪風災殉職、2004年聯合報記者黎世萍採訪風災殉職等(詳見「媒體勞動權資料庫」,http://labor.nccu.edu.tw/

悲慘勞工與記者的故事愈來愈多,有同理心的人們會為此感到憤怒、也希望為他們爭取權益。不過如果你夠冷血,或許會問:這些記者面臨的困境、甚至是悲劇,到底跟你我又有何干係?

洪仲丘案的媒體及新聞表現觀察(第三期/媒觀評論)

文/林福岳(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共事務長)

因為軍中虐殺下士洪仲丘一案,一群素不相識的公民組成公民1985行動聯盟,號召民眾八月三日上凱道送仲丘最後一程,結果來了25萬人,被譽為是近年來最為成功的公民運動。因為如此,部分人士認為媒體在這裡發揮了相當的社會功能,成功地動員了群眾走上街頭,造就了新一波的民眾運動。

媒體報導未平衡 61%人:待加強

媒觀在八月中旬進行了一次網路民調,嘗試了解一般民眾對於媒體在這次事件中的表現如何,所得到的結果大致如下:認為台灣媒體在洪案議題上是否做到「發掘真相、揭發弊端」者有51%,而覺得媒體已善盡「監督政府、為民喉舌」的角色者,則有52%;但是當問到媒體是否對洪案報導善盡「平衡、客觀報導」之責時,卻有61%的民眾認為媒體在洪案報導上未做到「平衡、客觀」。

持平而言,如果不是媒體持續大量的報導和追蹤,洪案或許不會成為社會大眾矚目的焦點,軍方和司法單位可能也不會感受到民眾的要求和期待,政府更有可能敷衍搪塞。雖然也有部分民眾向NCC反映各個新聞頻道在篇幅和數量上過於頻繁,壓擠了其他新聞的空間,但是基本上還是認同媒體在洪案上努力揭弊與監督政府的表現。

論有線電視市場競爭與分組付費的推動制度(第三期/觀點對話)

文/莊春發 (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教授)

為改善台灣有線電視市場的競爭情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去年(101年)7月18日通過「擴大有線電視經營區域」的辦法,將原來劃分為51區的有線電視經營區,更改為以行政區為基礎的22區,希望在擴大經營區增加市場的廠商數後,區內的有線電視業者能夠進行彼此的競爭,以解決原有區內大都屬於獨佔的問題。

分組付費:將頻道選擇權還給消費者(第三期/觀點對話)

文/林宗男  (臺灣大學電機系暨電信所教授、消基會副祕書長)

目前民眾收看電視來源可分為「無線電視」、「有線電視」及「中華電信的MOD,其中仍是以有線電視為主要收視來源,78.3%民眾是透過有線電視收看媒體資訊。但是由於有線電視數位化進度遲緩,安裝數位機上盒的民眾只有25.9%,仍有高達74.1%的民眾未安裝。消費者一個月平均繳交550元上下的費用,業者宣稱總共可收看100多台頻道,看似很多選擇,但事實上其中有很多頻道是消費者不想看或不需要的,如賣藥、股市分析等,再不然就是一再重播的節目。根據調查指出,有56.5%的收視戶表示現行的收視費用並不合理。要解決目前困境,有線電視的數位化乃是一個有效的契機。

如何營造政府、消費者、產業三贏的分組付費政策 (第三期/觀點對話)

文/鍾瑞昌 (中華民國衛星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02年7月3日宣布擬實施有線電視基本頻道分組付費政策,中華民國衛星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稱本會)對於NCC為增加消費者視訊多元選擇權之用意表示贊同,惟如何與產業共同建構一個照顧消費者收視權益,且同時提昇台灣本土文創產業品質與競爭力之健全媒體環境,產業及相關政府單位責無旁貸,分組付費既因涉及消費者權益及產業發展甚鉅,建請行政院應就整個視訊傳播、文創內容等關聯產業發展與數位化建設成效相關面向一併周全考量,進行全面影響評估。

創造頻道、系統與消費者三贏 NCC談分組付費(第三期/媒觀專欄)

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綜合規劃處

NCC規劃於106年起實施的有線電視分組付費,將使受歡迎頻道能有更多營收進而製播更受歡迎的節目;訂戶可以更「看多少、付多少」;系統業者可以推出更多元的「三合一」(電視、寬頻上網、電話)服務來提供給消費者,是頻道、訂戶、系統業者三贏的政策規劃。

臺灣有線電視基本頻道長年採行「大碗公吃到飽」的綑綁式定價模式,不但不受歡迎的頻道穿插在受觀眾歡迎的頻道之間「搭便車」,訂戶的選擇權也被系統業者架空,無法以「看多少、付多少」方式來收視有線電視,使頻道和有線電視系統產業的發展都遇到了瓶頸。

「大碗公」定價  好壞頻道夾雜

目前在有線電視系統基本頻道中所播出的受歡迎頻道,無法以單頻或家族頻道方式供訂戶付費收視,必須強迫和近百個頻道綁在一起,讓訂戶以每月支付480元到550元的收視費這種「大碗公吃到飽」方式來收視(各縣市費率由地方政府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收費標準核定),受歡迎的頻道和不受歡迎的頻道都在「大碗公」裡,頻道不管受歡迎程度如何,都一起參與系統業者所收取的訂戶收視費的拆帳,頻道業者只能靠差距非常小收視率,來間接得知訂戶對所製播節目偏好的反映。

2013年7月捐款徵信

如同您所同意的,台灣媒體極需改革,我們除了例行性的媒體監督工作外,近年來也與許多公民團體持續合作,不僅相互支持,也期待形成更大的社會動能。但,監督媒體終究是在防弊,我們更積極思考如何使公民自主選擇、弱勢發聲,形成社會更多元、更民主的正面力量。因此,我們也不敢忽略最基礎的 媒體識讀教育工作,不論是致力於中小學的媒體識讀師資培訓與推廣,或者社區大學的紮根教育及公民記者的培養,都是我們不可懈怠的工作。

我們不敢侈言台灣媒體改革有多大的進步,但我們時時提醒自己可以更加努力。在改革力量逐步發芽的此時,您的贊助是我們推動此項工作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們必須承擔的責任。我們將秉持成立宗旨,致力促進更健康、公義、多元的傳播環境。

未來仍盼您不吝給予指教惕厲,持續支持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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