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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聯合聲明20060102

針對今日朝野再度協商「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根據媒體報導,朝野立委仍對部分問題無法達成共識。本社強調,股權轉讓審議小組、華視南遷與黎明基金會等問題,均非重大爭議,因此呼籲朝野務必信守承諾,儘速化解歧見,如期於本週之內通過本條例,勿再節外生枝,任意拋出議題,徒增紛擾和對立,阻撓媒體改革進程。背信失信者,將受嚴厲譴責並負起最大責任。 

關於股權轉讓審議小組中專家代表部分採政黨比例制的問題,媒改社雖然反對政黨比例原則的濫用,但本個案為2003年通過廣電法修正案時之附帶決議,為當時朝野立委所同意,因此立院朝野協商應可很快達成共識。本社強調,除了朝野平衡外,更重要的是該小組的運作與相關規定的訂定,如何能夠公開透明,如何能夠訂出中立專業之規定,才是重點。 

此外,我們重申,華視南遷問題與黎明基金會問題不需要與公股處理條例本身綁在一起處理,我們呼籲以原則性字眼代替,做成附帶決議。 我們認為,公共電視集團未來應加強台北以外地區的資訊服務,無庸置疑,但應做整體考量,在方式上,不見得一定要以遷移電視台進行,地區上也不僅南部,中部和東部亦應納入規劃範圍。在黎明基金會問題方面,其所持華視股份為政府財產,依照政府持股辦法處理,其理至明,也必然受到大部分民眾支持;關鍵仍在行政院與國防部能否拿出果斷決心,並清楚對外說明,迅速處理。 

[媒觀報導]三退跳票媒體改革的願景何在?

有鑑於近日「黨政軍退出媒體」、「媒體公共化」引發諸多爭議,台大新聞所特舉辦「三退跳票媒體改革的願景何在?」座談會,邀請傳播學者及媒改團體一同探討目前台灣傳播政策及環境的發展。這場座談會由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主持,與會人士包括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公共電視研究員程宗明、政大新聞系主任馮建三以及前政大新聞系教授陳世敏,均對於目前的發展和新聞局的態度,提出了建言及批評。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認為,具有民營化活力的公共電視台,不見得要像目前新聞局所規畫的方式。而且若由公視基金會做為華視公股的控股公司,「兩種截然不同的股權結構,將會導致經營目標上的矛盾。」還是應該要由政府編列預算將公股買回,使華視成為一個體質健全、百分之百公股的公共電視台。至於華視遷移至南部的問題,則建議應做整體、通盤的規畫,例如員工問題、廠房問題、目前有沒有水平、垂直產業規模發展皆未經詳加思考,只是草率的提出華視南移的計畫,沒有多大意義。

[媒觀報導]三退跳票媒體改革的願景何在?

有鑑於近日「黨政軍退出媒體」、「媒體公共化」引發諸多爭議,台大新聞所特舉辦「三退跳票媒體改革的願景何在?」座談會,邀請傳播學者及媒改團體一同探討目前台灣傳播政策及環境的發展。這場座談會由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主持,與會人士包括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公共電視研究員程宗明、政大新聞系主任馮建三以及前政大新聞系教授陳世敏,均對於目前的發展和新聞局的態度,提出了建言及批評。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認為,具有民營化活力的公共電視台,不見得要像目前新聞局所規畫的方式。而且若由公視基金會做為華視公股的控股公司,「兩種截然不同的股權結構,將會導致經營目標上的矛盾。」還是應該要由政府編列預算將公股買回,使華視成為一個體質健全、百分之百公股的公共電視台。至於華視遷移至南部的問題,則建議應做整體、通盤的規畫,例如員工問題、廠房問題、目前有沒有水平、垂直產業規模發展皆未經詳加思考,只是草率的提出華視南移的計畫,沒有多大意義。

[立報]報導引爭議 中國媒體主管丟飯碗

【編譯唐澄暐整理中央社報導】香港成報昨天報導,一向以敢言著稱的廣東南方都市報,日前在頭版以大標題處理廣東省副省長游寧豐因興寧礦難被行政記過處分,引起當局不滿,報社副總編輯夏逸陶被撤職。同時北京新京報也因為常在頭版大篇幅報導敏感新聞,衝擊中國宣傳部門的底線,總編輯楊斌近日被免職。
消息說,南方都市報曾被視為跨地區辦報的典範,但今年下半年以來,有關部門開始檢討易地辦報問題。南方報業集團27日宣布撤銷夏逸陶職務,原因是24日報紙頭版報導游寧豐行政記過消息。知情人士表示,消息是新華社發的,但南方都市報用了大字標題,引發廣東官員憤怒。夏逸陶被撤職還與南方都市報之前報導番禺區太白村村民抗議事件時,與官方口徑不一有關。

這是繼2003年廣東SARS疫情以來,南方都市報二度遭到重創。2003年12月27日,報社編輯委員方三文因率先報導廣東再度出現SARS遭撤職。但這次夏逸陶下台是因報業集團高層害怕受牽連,主動將夏革職,而非官方要求。預料南方報業集團將對報社重新改組,大批記者和編輯對此深感失望,決定在春節後集體請辭。

[立報]報導引爭議 中國媒體主管丟飯碗

【編譯唐澄暐整理中央社報導】香港成報昨天報導,一向以敢言著稱的廣東南方都市報,日前在頭版以大標題處理廣東省副省長游寧豐因興寧礦難被行政記過處分,引起當局不滿,報社副總編輯夏逸陶被撤職。同時北京新京報也因為常在頭版大篇幅報導敏感新聞,衝擊中國宣傳部門的底線,總編輯楊斌近日被免職。
消息說,南方都市報曾被視為跨地區辦報的典範,但今年下半年以來,有關部門開始檢討易地辦報問題。南方報業集團27日宣布撤銷夏逸陶職務,原因是24日報紙頭版報導游寧豐行政記過消息。知情人士表示,消息是新華社發的,但南方都市報用了大字標題,引發廣東官員憤怒。夏逸陶被撤職還與南方都市報之前報導番禺區太白村村民抗議事件時,與官方口徑不一有關。

這是繼2003年廣東SARS疫情以來,南方都市報二度遭到重創。2003年12月27日,報社編輯委員方三文因率先報導廣東再度出現SARS遭撤職。但這次夏逸陶下台是因報業集團高層害怕受牽連,主動將夏革職,而非官方要求。預料南方報業集團將對報社重新改組,大批記者和編輯對此深感失望,決定在春節後集體請辭。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針對鄭麗文「政媒兩棲」事件之聲明20051230

發佈日期:2005年12月30日

中國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鄭麗文近日來針對「政媒兩棲」問題發言與回應,背離「黨政軍退出媒體」精神,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除了深感失望與遺憾之外,我們要求鄭麗文應立即在媒體與政治間作出抉擇,不應以其他理由再推拖;同時,我們也對馬英九主席遲遲未處理鄭麗文事件感到失望,馬主席也應對此立即明確表態,並作出明快處置,以回應社會的期待。

一、政治人物退出媒體是實踐「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必要條件 馬主席一再以出售「三中」作為國民黨的媒改成績,但黨政軍退出媒體所要彰顯兩個意義,除了是要求政黨、政府應完全退出媒體的經營之外,也要求政治人物不得「政媒兩棲」,所以記協與媒改團體早在2000年就已經提出反對「政媒兩棲」的主張,當年經營媒體與主持廣播、電視節目的政治人物,最後皆在輿論的反對壓力下一一退出。

二、「政媒兩棲」違反媒改精神 「政媒不能兩棲」是民主國家政治人物應該謹守的規範。 連日來外界對於鄭麗文身兼國民黨發言人的角色,卻可以享有「政媒兩棲」的好處多所批評,但鄭主委不僅未能立即在「政治」與「媒體」之間做出正確的選擇,反而以別人「不懂媒體生態」或者「沒有不法」等種種理由來硬拗、為自己辯護,我們除了感到匪夷所思,也無法接受鄭主委的媒改邏輯。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針對鄭麗文「政媒兩棲」事件之聲明20051230

發佈日期:2005年12月30日 

中國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鄭麗文近日來針對「政媒兩棲」問題發言與回應,背離「黨政軍退出媒體」精神,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除了深感失望與遺憾之外,我們要求鄭麗文應立即在媒體與政治間作出抉擇,不應以其他理由再推拖;同時,我們也對馬英九主席遲遲未處理鄭麗文事件感到失望,馬主席也應對此立即明確表態,並作出明快處置,以回應社會的期待。 

一、政治人物退出媒體是實踐「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必要條件 馬主席一再以出售「三中」作為國民黨的媒改成績,但黨政軍退出媒體所要彰顯兩個意義,除了是要求政黨、政府應完全退出媒體的經營之外,也要求政治人物不得「政媒兩棲」,所以記協與媒改團體早在2000年就已經提出反對「政媒兩棲」的主張,當年經營媒體與主持廣播、電視節目的政治人物,最後皆在輿論的反對壓力下一一退出。 

二、「政媒兩棲」違反媒改精神 「政媒不能兩棲」是民主國家政治人物應該謹守的規範。 連日來外界對於鄭麗文身兼國民黨發言人的角色,卻可以享有「政媒兩棲」的好處多所批評,但鄭主委不僅未能立即在「政治」與「媒體」之間做出正確的選擇,反而以別人「不懂媒體生態」或者「沒有不法」等種種理由來硬拗、為自己辯護,我們除了感到匪夷所思,也無法接受鄭主委的媒改邏輯。 

媒體改造學社、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聯合聲明稿2005/12/30

針對今日立法院未能履行公開承諾,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我們媒改團體表達失望和遺憾。我們也呼籲,朝野務必於下週繼續將本條例排入三讀議程,力求在本會期結束前通過,以利媒體改革之開展。 

我們認為,今日的爭議點,即有關黎明基金會持有華視股份問題,其本身是應該且必須處理的,但是並不妨礙本條例之通過。我們對於立委不能及早就此協商,卻拖到最後一刻引發爭議,感到不解和遺憾。 我們重申,黎明基金會所持華視股份,依照歷史事實與法律規定,視同政府持股,無論黎明解散與否,都必須依照公股處理條例處理捐出。我們基本上支持台聯立委所主張解散黎明基金會之提議,以徹底解決問題。但由於立法院附帶決議並無同等法律效力,不應該因此導致本條例無法通過,而應該由行政部門立即果斷處理。 

此外,針對新聞局主張華視南遷,我們也重申,此時此刻並非做此決議的適當時機,而且此項決議並無法在實質上做到資訊服務的南北平衡。我們呼籲,政府和朝野立委,莫在公股處理條例通過的最後關頭,一再提出未經深思或與法條本身無直接關連之提議,間接對立法造成阻撓。 我們再次呼籲,立法院務必於本會期內,通過公股處理條例;媒體改革沒有繼續延宕的空間。

媒體改造學社、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聯合聲明稿2005/12/30

針對今日立法院未能履行公開承諾,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我們媒改團體表達失望和遺憾。我們也呼籲,朝野務必於下週繼續將本條例排入三讀議程,力求在本會期結束前通過,以利媒體改革之開展。

我們認為,今日的爭議點,即有關黎明基金會持有華視股份問題,其本身是應該且必須處理的,但是並不妨礙本條例之通過。我們對於立委不能及早就此協商,卻拖到最後一刻引發爭議,感到不解和遺憾。 我們重申,黎明基金會所持華視股份,依照歷史事實與法律規定,視同政府持股,無論黎明解散與否,都必須依照公股處理條例處理捐出。我們基本上支持台聯立委所主張解散黎明基金會之提議,以徹底解決問題。但由於立法院附帶決議並無同等法律效力,不應該因此導致本條例無法通過,而應該由行政部門立即果斷處理。

此外,針對新聞局主張華視南遷,我們也重申,此時此刻並非做此決議的適當時機,而且此項決議並無法在實質上做到資訊服務的南北平衡。我們呼籲,政府和朝野立委,莫在公股處理條例通過的最後關頭,一再提出未經深思或與法條本身無直接關連之提議,間接對立法造成阻撓。 我們再次呼籲,立法院務必於本會期內,通過公股處理條例;媒體改革沒有繼續延宕的空間。

[立報]學者齊聚 集思廣益 NCC下一步 讓公民發聲

【記者陳朝政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應該做的是什麼?NCC最後一位委員仍舊難產,但台大第二次舉辦的公共論壇已經放眼未來,台大副校長包宗和說,重點不是回顧過去的程序問題,而是在順利成立後,如何兼顧其電信發展與消費者權益的功能。

優先處理公共利益

電機學系教授蔡志宏表示,過去10年經過一連串開放電信市場的過程,讓許多業者不斷進來,現在即將進入通訊媒體有個獨立監理機關的時代,他認為,NCC應該優先處理公共利益的問題。

蔡志宏指出,對電信產業而言,產業的成長來自服務與市場間的刺激,將國家當成試驗場,而近期的新興服務包括網路電話號碼、有線及無線電視數位化或是無線都會區域網路,都已進行一段時間,因此若在電信開放的發展有些停頓,都會造成相當大的影響。

從消費者權益來看也是如此,蔡志宏表示,電信服務有許多困擾民眾的問題,像是垃圾信、電信詐欺等,而犯罪的防治需要跨部會的合作,他期許\,在NCC成立之初的過度時期,應致力於無間斷地保障消費者權益。

非超然獨立角色

電信研究所教授鍾嘉德則表示有些困惑,他說,當初成立NCC是針對廣電主管機關的方向,因此要求要有個獨立超然的單位負責管理,然而,承襲電信總局部份執掌的NCC,若依循過去電信總局「技術中立」的立場,對電信產業發展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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