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晚報宣布停刊的前一天,媒體已經沸沸揚揚人盡皆知,可是報社高層還在故弄玄虛,媒體報導「中時報系總經理黃肇松週三否認中時晚報即將停刊,並指出週四、週五中時晚報一定出報。至於中時晚報何去何從?中時報系週三已貼出公告表示,董事長余建新將於10月28日下午2時30分向員工說明最近有關報社的傳聞,安定員工工作情緒。黃肇松表示,在說明會前或說明會後,中時晚報都會維持出刊。」
第四台、報紙對我而言都已經是奢侈品了,所以中晚要停刊的消息,我不是從媒體得知,而是一些從中時高層輾轉得到訊息的朋友告訴我的,當他們問我真實狀況的時候,我還很驚訝「真的11月1號就要停刊嗎?」這時沒有一個中晚的員工知道他們就要熄燈打烊了。報社高層放消息給外界,甚至連訂戶都通知了,就是不告訴員工,真是「寧與外人,不與家奴」。
報社寧願違反「大量解雇法」須在兩個月前告知主管機關裁員計畫,寧可被罰款,也不願讓員工死得好看一點。當年裁撤中南編時,報社寧可花數百萬重金聘請大律師來對付小編輯,也不願依法將按月給付的獎金列入平均工資,加計數萬元的資遣費。
四年前,同樣的人分別到台中、高雄宣布裁撤中南編,四年後,同樣的人宣布中晚停刊,唯一不同的是這些人的職位,步步高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