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舞賽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昨天協商「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草案」,因行政院版草案尚未經立院程序委員審查,且立委孔文吉版草案明定,基金會可經營電視頻道,與行政院意見差異甚大,因此,主席蔡豪宣布,協商會議僅進行廣泛討論,待程序委員會付委後,於二讀前朝野協商。
立法院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昨日排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草案」朝野協商,不過因行政院版才於上周送達立院,尚未送程序委員會審查,因此,同樣是無黨聯盟、擔任程序委員的立委高金素梅表示,行政院版還沒有送達程序委員會,審查議案的程序尚未完備,應等待行政院版交付審查後,再併案協商,避免遭批評「偷渡法案」。
高金素梅說,今(19)日程序委員會就會開會,法案協商並不急於一時。她希望為原住民法律周全著想,程序還是要先完成,等行政院版付委後,再併案討論。
蔡豪表示,協商會議僅就爭議性條文廣泛討論,不列入會議記錄,也不會有結論,待行政院版本通過後,再另排定朝野協商。
孔文吉委員與行政院所提「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草案」兩者最大不同,除立法目的、基金會業務範圍外,另最受關注的即董、監事的產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