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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PeoPo公民新聞獎

目前屆數:第9屆 (2015年度)

960126媒體觀察站-線上收聽-NCC年終總體檢

950126媒體觀察站-NCC年終總體檢
主 持 人:管中祥、洪貞玲

現場來賓:魏 旳(媒體改造學社執委、淡江大學傳播學系教授)

內容報報:
今天邀請到媒改社執委、淡江大學傳播學系的魏旳老師與大家在空中分析NCC一年來的所作所為,在經歷過國民黨中央黨部、教育部,以及新聞局與交通部電信總局的多頭馬車管理時代後,NCC在去年終於正式開牌運作,到底這一年來NCC做些什麼事,是否符合大家的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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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19媒體觀察站-線上收聽-全台瘋節慶

主 持 人:管中祥、洪貞玲

現場來賓:簡妙如(中正大學電訊傳播研究所助理教授)

內容報報:
近年來,在台灣興起的節慶文化,從最近的「跨年瘋」到之前各地各種的「XX節」,這些如雨後春筍冒出的節慶文化現象是如何產生的,而主流媒體在這些炒的熱烘烘的文化活動背後又扮演什麼角色?今天為您邀請到中正大學簡妙如老師一同在空中暢談近來興起的「節慶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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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貼自苦勞網]媒體環境每況愈下 監督團體當掉NCC、新聞局

■苦勞報導2007/01/24

  面對外資大舉進駐有線電視系統產業,以及廣電媒體遭到政經勢力操弄等問題,媒體改造學社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於昨日(23日)召開記者會,公開譴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與新聞局的運作皆「不及格」,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NCC與新聞局應以積極的態度正視台灣媒體環境的問題,不合時宜的相關法律應修改,並向社會大眾提出媒體改革的規劃與政策。   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原本對NCC的作為充滿期待,但是NCC卻與新聞局一樣令人失望,管中祥說,許多無線廣電媒體釋股案中傳出政經勢力染指,NCC卻都坐視不管,更無要求相關業者進行透明化交易,而放任其為所欲為,這種消極的態度造成媒體集中的趨勢越來越嚴重。

  針對中時報系、三中及飛碟電台的問題,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洪貞玲指出,NCC標榜以結構管制為重,但中時集團接手三中媒體(中視、中天、中廣)已違反廣電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而NCC卻對該案表示「在形式上雖無違反現行廣電法令,但此議題值得委員會未來再做通盤檢討」,洪貞玲認為,事過一年尚未得知NCC對該事件提出相關說法,而飛碟電台董事長趙少康接手中廣,NCC更未提出任何說明。

鄭文燦:公視法於今年內修正並完成華視附負擔捐贈事宜

新聞局長鄭文燦表示,頃接獲僑委會來函要求與公視協調宏觀電視相關議題,新聞局認為,依照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規定,原住民、客家及宏觀電視已經在今年一月一日將節目製播交由公共電視辦理,原客兩頻道均已完成協調,新聞局將會再協助公共電視與僑委會溝通,希望獲得圓滿的共識。

鄭文燦表示,公廣集團在去年四月華視加入,今年一月三個頻道加入後,已經成為一個員工人數超過一千四百人的媒體集團,將來公廣集團將成為多頻道、多平台的公共媒體,同時,也將彌補國內商業電視頻道不足之處,甚至也可以努力成為帶動國內影視產業的火車頭。

為了達成上述的目標,除了公廣集團各電視台的努力經營外,公共電視法也有必要修正。新聞局長鄭文燦說明修法計劃如下:

去年四月華視公共化之後,鄭局長即已公開宣示,華視加入公廣集團以及增加原住民、客家、宏觀三個電視台後,有必要就華視公共化後的營運定位深入檢討,並且對於三個電視台的營運管理加以規範。新聞局已經補助公共電視基金會於去年辦理四場修法座談會,去年十月間公視也提出若干修法建議,這些問題應該在公視法修法時通盤考量解決。

《中時》與《自由》荒謬惡鬥

預定三月初釋出官股的台視,傳出官方屬意而可能由《自由時報》入主的消息。若此事成真,加上去年初國民黨將中視經營權轉賣給《中國時報》,台灣三家商營電視台當中,就有兩家由報團所掌控。這不但將代表跨媒體壟斷時代的來臨,更殘酷地摧毀了國人希望「黨政軍退出三台政策」帶來媒體民主化的契機。

NCC必須主動執法 要讓無線電視能服務觀眾權益與發揮民主功能,就不能前門送走黨政軍,後門迎來跨媒體財團。因此我們呼籲,一方面,主導台視釋股的行政院釋股小組與新聞局,應落實廣電法規中限制報紙與無線電視跨媒體壟斷的立法精神,勿讓財團取得台視經營權;另一方面,主管廣電事業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須積極主動執法,並就當前法律疏漏之處提出有效修法方案,以防止包括台視、中視、乃至中廣落入跨媒體財團手中。

別人前進 台灣倒退

這幾天,英國和台灣的電視都站在新的起跑點。但是一個往前跑,一個向後退。英國摩拳擦掌,準備奮力衝刺。因為BBC剛剛通過新《憲章》,明訂今後10年的目標:要強化本身物質基礎,扶植本國影視產業,進軍國際,並提供創意內容及數位媒體(如公民新聞網),讓全民(不分階級、地區、族群)都有多元的經驗和探索的通道。

公廣沒錢隨時觸礁
為了達成目標,《憲章》保障BBC每年都有30億英鎊(折合1,800億元新台幣)經費;18日,朝野更決議將它逐年調高。有了法律和經費的後盾,BBC將繼續成為英國廣電的旗艦、領航員,也將乘風破浪再十年,直掛雲帆濟滄海!
相反的,我國公廣集團剛剛拼裝完畢(如公視、華視),主管機關(新聞局)卻不推動《公共廣播電視法草案》,也不提供經費。立院諸公已通過「公共廣電及數位電視發展兩年計畫」和22億經費,可是新聞局卻不撥錢給公廣。沒錢的公廣,就像失去動力的船一樣,在黑夜的海上載浮載沉,隨時可以觸礁,隨地可以擱淺,舉目四顧心茫然,真是行路難!

《媒觀論壇》影•像•觀•看•紀•實 ─新聞攝影的暴力與控制  參加感想

  晚上去參加了媒觀的論壇:[url=https://www.mediawatch.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628]影 •像 •觀 •看 •紀•實 ─新聞攝影的暴力與控制[/url]。思索很多事情,趁想說點什麼的衝動還沒消失,趕緊來寫一下一些想法。

  這次論壇請來了很多人,除了常見到的公民團體戰友,特別的是請來了很多實務工作者,包括林錫銘(聯合報攝影中心主任)、溫禾(聯合報總編輯特助)、黃子明(中國時報影像中心主任)、鄭超文(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理事長),這些人對於不是念廣電出身的我,過去也沒機會見過,聽這些人講話,覺得很有趣,一些編輯台、實務上的經驗分享,覺得聽到很多新的事情。我主觀上覺得這些人大致上坦白和誠懇,很多話說的也還算honest。
  論壇從南洋台灣姐妹會的個案談起,做報導的人是善意,也自認做的很正面,但是姐妹還是大感受傷,既而談到蘋果刊登邵曉玲車禍照片引發公民團體抗議後,有攝影記者認為公民團體太”高尚”等等的批評。接著同志團體的代表、媒體主管(聯合報X2)、身障團體代表、媒體主管、新聞攝影研究會理事長輪番發言,我並沒有完整記錄下每個人講的重點,大概也只想講一講聽到一些點的心得。

竊聽或竊錄不因新聞自由而免責

壹週刊五年前報導藝人小S、撞球國手陳純甄等人舉辦露天派對,因在別墅外偷拍,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妨害秘密罪判處總編輯裴偉四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雖然四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但這個判決的意義是,媒體報導侵害別人的隱私權,不只有民事的賠償責任,而且也有刑責。
這個事件在民事部分很有趣,小S、阿雅、范曉萱、陳純甄4個人,分別找了不同的律師,分別由4個不同的法官來審理。同一個事實,4個法官判出4種不同的結果,在隱私權與名譽權的認定上有很大的差異。但4個法官唯一有志一同的是,這個案子判的慰撫金數額算是相當高。因為壹週刊把竊錄小S她們與男友的親密活動,提供給其他平面媒體及電子媒體,大家爭相引用。在小S、阿雅、范曉萱、陳純甄對報導內容發表反對聲明稿後,壹週刊隨即又發行再版,第11期壹週刊賣出26萬多冊,使得知道此事的人很多,對小S她們的隱私及名譽造成重大的損害。整個事件中.法官一致認為壹週刊可歸責程度甚大,因此判壹週刊要賠償青春偶像們高額的慰撫金。

而這個見解延續到刑事的部分,法院依然認定壹週刊可歸責程度較大。因為公眾人物的言行不等同於全部與公共利益有關,如果允許媒體侵入公眾人物住宅、開拆公眾人物封緘信函,以公共利益,剝奪公眾人物的居住安全、隱私等人權。

爆料爆到誰

爆料天王邱毅指控,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與女兒陳幸妤疑似以漢語拼音的名字,在美國銀行(Bankof America)有新台幣數億元的高額帳戶。陳致中、陳幸妤晚間發表聲明嚴正否認,批評邱毅造假杜撰,委請律師提出告訴,以維護名譽。
爆料文化當道,民代、媒體需要議題炒作,有心人士需要透過管道散播消息,這使得「爆料」,成為熱門的犯罪手法。爆料到底爆到誰?誰是受害者?

先從被爆料的當事人這邊來說,不管被爆料的事情是真是假,在被爆料的當下,透過媒體的傳播,當事人的名譽就已經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就算最後司法終於還他清白,那也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的事了,遲來的正義永遠沒辦法解救燃眉之急。

再看看深喉嚨,深喉嚨爆料,妨害到人家的名譽。如果深喉嚨是公務機關人士,還有洩密罪責。法務部日前召開檢察長會議,決議今後若公務員、特別是檢警調辦案人員將公務資料以「爆料」方式交給名代、媒體等不相干對象,除追究洩密罪責外,還要行政重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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