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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委員應多看看電視

日前NCC(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第二次對違規電視節目開罰,與上次開罰數合計共有24件。這個數目看似不少,但究其開罰對象,幾乎都是資訊化廣告節目,但卻沒有一則是已經氾濫到不行的商品訊息置入新聞內容的廣告化新聞報導,有點避重就輕與本末倒置。近年來筆者沒有一天沒看到廣告新聞化的報導內容,甚至無法忍受時還會去檢舉,但不知是哪個監管環節出問題,近期NCC兩次開罰卻沒有一則廣告化新聞。對此,不知道NCC相不相信電視新聞台都沒有廣告新聞化內容?如果不相信,請查查哪個環節出問題?如果相信,那筆者想請他們仔細看看電視新聞吧!

廣告新聞化程度氾濫

筆者從2002年開始即在大學通識課程中,請學生根據行政院新聞局頒訂的「節目廣告化或廣告節目化認定原則」,以及廣播電視等法規,觀察電視節目內容有無違規,除要求學生打電話到電視台表達觀眾意見外,如果溝通不盡理想,則建議他們跟新聞局檢舉,據此作為學生媒體素養教育的實踐行動,結果歷來學生都反映廣告新聞化程度已經不是氾濫可以形容的,但很令人沮喪的是,NCC開罰的對象竟然沒有任何廣告化新聞!

[採訪通知]從「王建民事件」再出發 —記者如何避免侵害人權的採訪及報導

9月1日記者節,一群關心台灣媒體發展的朋友,想用反省取代慶祝,思考作為一個專業記者,如何在發掘真相、維護大眾「知的權利」的採訪規則下,進一步尊重受訪者的權利、感受受訪者的想法。

在記者會這天,我們將公佈過去一年媒體侵犯人權的事件簿,同時邀請常被媒體侵權的弱勢團體,談被媒體污名、採訪時侵犯隱私等經驗。並將請民間司改會律師從郭台銘凍結大陸記者財產事件談起,討論侵犯人權所需擔負的法律責任,以及閱聽人未來將如何進行媒體的反制行動。

另外,我們也將發起要求新聞工作者自律的連署行動。

時間: 9月1 日 10.00am
地點: Youth Hub (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31號1樓--板南線善導寺站6號出口)
主辦單位: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記者會出席名單: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林宜慧
精障者家屬 劉麗茹 (台北縣康復之友協會總幹事)
晶晶書庫負責人 賴正哲
民間司改會律師 黃達元
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李明璁(822挺建民 嗆TV活動發起人)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管中祥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會長 田習如

聯絡人:劉桂蘭/0932-646-559

901為台灣人民媒體閱聽權益而走

1994年9月1日,由於自立報系的經營權轉移爭議,導致了一群跨媒體的新聞媒體工作者為支持自立報系員工爭取薪資與工作權而走上街頭,號為「為新聞自主而走」,當時的成果是讓新的自立報系資方與基層工作者訂定「編輯室公約」,並且亦促使「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的成立!12年後,9月1日又將屆,時至2006年的今日,媒體的過度開放所導致媒體亂象叢生,已令台灣社會的閱聽大眾感到憤怒與無奈。而這個名為記者節,原是為了紀念當年記者發起社會運動的抗戰勝利的日子,於今,在此過度競爭的商業機制下卻成為基層媒體工作者飽受批評卻有口難言的日子。這個日子,也將是我們再次站出來的日子!

我們要站出來!因為,台灣媒體所導致的問題已罄竹難書,前幾日台灣媒體對王建民家人瘋狂追逐採訪,便是其中的一例。就此,822的抗議亦是因社會大眾對於媒體的極度不滿,才會產生。而今,雖然8月22號的抗議後,TVBS雖然在其網頁上公開向王建民及其家屬道歉,但其道歉的方式與態度,實在令人無法感受到它們的道歉之意!

[苦勞報導]鴻海告中國記者 台灣記協:將聲援

鴻海告中國記者 台灣記協:將聲援

■苦勞報導2006/08/28

  鴻海集團仍不改兩年前對付台灣工商時報記者曠文琪的霸氣,日前對上海《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提告並進行財產查封。兩年前曾經發動台灣記者聲援曠文琪的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表示,強烈抗議鴻海集團的作為,如果中國新聞同業需要,會站出來聲援。

  台灣記協秘書長劉桂蘭說,反對大財團以假扣押這種不對等方式恫嚇記者,這完全侵犯採訪自由。

  劉桂蘭並表示,新聞自由無國界,如果中國的新聞同業需要聲援,台灣記協絕對會站出來。

  此外,由於這次《第一財經日報》以報社的名義,公開站出來為記者扛起法律責任及訴訟負擔,比起工商時報之於曠文琪的不聞不問,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認為:「台灣媒體要向中國大陸媒體學習。」管中祥強調,記者的報導如果沒有違反新聞採訪倫理,而被利害關係人提告,由於一篇報導都經過編輯台的審核,報社應該要負起責任,不能讓小記者獨自面對司法。

715觀點被「上帝們」挾持的島嶼

在倒扁╱護扁的「人民革命」登場,成為媒體集中關注、煽火的新戲碼後,「七一五聲明」順著台灣媒體用畢即棄的事件消費邏輯,似乎又得無聲息地下檔。如果發起該聲明的學者,只是不甘寂寞地要在群魔亂舞的媒體舞台搶一個鎂光燈機會,那麼出了幾天風頭後,下檔就下檔吧。但「七一五聲明」是這樣的意義嗎?

媒體異化選邊演練 做為參與第一波連署的人,我和部分決定連署或不連署的朋友一樣,曾猶豫是否連署此聲明。原因無他,只是考量由一批曾經是、或被外界認為是親綠╱淺綠╱挺扁學者發起的聲明,任何連署者也將自動被如此標籤的擾人效果。我仍很快決定連署,是這份聲明讓我想起發起人之一的吳乃德教授,今年初於《中國時報》的一篇文章〈我們共同的二二八〉。

「來函刊登」民視新聞部關「八二四事件」之聲明

民視新聞部聲明 有鑑於2006年8月24日晚間九點「頭家來開講」節目中,與談來賓前立法委員林正杰先生與當代雜誌總編輯金恆煒,先因發言次序出現口角衝突、之後引發林正杰先生毆打金恆煒先生的情況,雖然林正杰先生於節目當中致歉,然而民視新聞部在節目現場直播中與錄影結束後,皆已正式發表譴責林正杰先生的暴力行動,並多次呼籲與談來賓與觀眾理性討論。

有些媒體人與意見領袖等在未經查證,即發表偏頗的激烈言論,特於再次說明如下:

一、有關林正杰先生與金恆煒先生口角爭執時,是否採取適當措施: 24日晚間節目中林正杰先生與金恆煒先生因發言次序從口角到肢體動作過程只有20多秒時間。節目進行第16分26秒林正杰出手,主持人於16分27秒30",一秒半的瞬間反應立刻要求導播中止節目進行協調,此時節目進入廣告狀態,現場協調使得兩位來賓的肢體衝突約在12秒時間左右化解。這段新聞事實可從8月25日各節新聞播放【暴力處置】單元的現場還原得到證實釐清。

2006/8/28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對中國時報不當報導之聲明

中國時報今(8/28)日刊出〈妒愛狂情 醉漢辣手摧花〉之報導,文中一再強調加害者與受害者之「原住民」背景,過度渲染種族身分與聳動社會事件之不當連結,恐有影響社會觀感、形塑種族歧視之虞。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觀)對此聲明如下:

1.原住民身分與犯罪行為並無必然關聯性,新聞報導不應特別彰顯個人種族身分。

2.原住民在當今台灣社會仍屬弱勢族群,深入探討原住民失業問題,較諸犯罪事件之描述,更有助於社會正面發展。

3. 今年1月16日,中國時報刊出〈原民毒蟲 夜偷雙B車〉之報導,文中亦將原住民頭銜與「毒蟲」、「原住民家族竊盜集團」相扣聯,已造成原住民社群傷害,以及形成族群間錯誤刻板印象建立與誤解,顯見對該報對少數種族身分、弱勢族群之污名式報導並非少數特例。「媒觀」特此呼籲中國時報,應加強記者、編輯多元文化素養 ,編輯台更應注意用詞譴字,避免以優勢漢人角度,錯誤報導或詮釋弱勢原住民,造成刻板印象之傳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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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6469;源:第一#36130;#32463;日#25253; 日期:2006年08月28日 06:52 http://www.china-cbn.com

2006/8/25媒觀聲明:譴責暴力事件 政論性節目應堅守理性對話方針

針對昨 (24) 日晚間民視「頭家來開講」節目中,前立委林正杰因不滿當代雜誌總編輯金恆煒打斷發言,當場出拳毆打金恆煒,導致現場節目中斷一事,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提出聲明如下:

1. 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對於公共論壇出現不當暴力行為表示遺憾。

2. 公眾人物於公共論壇之言行,應當更加理性,並慮及普遍社會觀感。

3. 民視雖於事發當下暫停節目播出,卻在新聞時段反覆播放衝突實況與後續現場畫面,對於暴力事件的把關標準莫衷一是。媒觀呼籲,民視既在新聞中宣示「譴責暴力」的立場,便不應於此同時再三播出暴力畫面,藉此獲得高收視率,並促成激烈行為之傳佈。

4. 此事件並非單一個案,消費暴力、消費衝突已成台灣政論節目普遍走向,所謂公共對話空間已淪為情緒性言論發洩場所,對此媒觀呼籲,政論性節目應把持理性公開的對話方針,避免製造對立氣氛,浪費媒體資源。 

記者可表達意見 採訪時須注意身份工作倫理

中央社 2006-08-24 21:42

(中央社記者羅廣仁台北二十四日電)聯合報記者丁萬鳴今天在採訪台灣精品金質獎頒獎典禮時,突然起身對正要離場的總統陳水扁大喊「阿扁下台」,聯合報隨後發表聲明以違反工作倫理將丁萬鳴調離記者職務。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認為,表達意見是個人自由,但在採訪時就牽涉到工作身份和工作倫理的問題。

管中祥認為,每個人都能有表達立場和意見的自由,記者當然也有同樣的權利。雖然今天事件發生的場合是公開活動,但記者在執行採訪任務,就不應藉機表達立場,這嚴重違反記者角色分際與工作倫理。

另外,管中祥也憂慮記者貿然的舉動,會影響其他記者與消息來源的互動環境,可能造成消息來源限縮記者採訪空間或降低「開放性」。

聯合報編輯部傍晚針對記者丁萬鳴今天下午於採訪場所的失當言行發表聲明,認為丁萬鳴的相關言行雖屬個人行為,但顯然已將個人政治立場與新聞工作混淆,嚴重違反記者角色分際與工作倫理,因此決定將丁萬鳴調離記者職務。

管中祥指出,媒體要尊重每一位記者、編輯個人的政治理念,但更要嚴格要求記者和編輯在執行職務時,謹守新聞專業倫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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