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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2針對聯合報十月十二日頭版標題「愛滋人判搬離社區」報導之聲明

針對聯合報於十月十二日頭版標題「愛滋人判搬離社區,關愛之家收容二十多病患違反住戶規約台北地院判應搬家」新聞報導,雖然聯合報對於愛滋病患報導出於善意,並針對愛滋病患面臨的處境進行相關討論,然而標題使用「愛滋人」之歧視性字眼與不適切措辭,恐加深社會大眾對愛滋感染者之污名與恐懼之負面做法,除表達嚴正抗議之外,並呼籲聯合報秉持媒體專業態度,日後報導相關新聞時,宜使用「愛滋病患」、「愛滋感染者」等字句,以免造成社會大眾加深對於愛滋感染者之污名與烙印。

發起團體:

永續台灣文教基金會滋愛小組、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針對近日「反貪腐」靜坐報導聲明

九月九日,凱達格蘭大道上醞釀已久的政治活動正式展開,在國內媒體的過度關注下,這場以「反貪腐」為訴求、以「和平」、「理性」為號召的政治運動反而成為了這幾天以來台灣大多數閱聽人無法迴避的新聞夢魘,不但嚴重排擠了其他重要社會、民生、國際新聞,眾家商業媒體更有意無意地強加詮釋,或是引導活動走向,提供的資訊也流於瑣碎、片面與情緒化。

台灣媒體觀察與教育基金會在此對媒體報導此一事件提出三點訴求:

1. 媒體不該淪為群眾宣傳品,應多方呈不同的立場與聲音,台灣社會並非非藍即綠社會,應顧慮不同的社會立場與感受,以及與多元觀點與價值。

2. 媒體大幅報導群眾運動已大量排擠其它新聞,群眾運動報導固然重要,並為顯著新聞,但報導時需考量比例原則,不應忽略其它有關教育、民生、經濟、環境、社福等新聞。

3. 對於群眾運動報導勿過度強化衝突面與花絮,如此會將新聞帶向表面化、激化、對立化與瑣碎化,相反的,媒體應更深化群眾運動報導,進一步探討群眾運動背後所存在憲政體制、陽光政治、政治人物操守等相關相關議題,發揮媒體功能,提供豐富與深入資訊,呈現群眾運動在民主發展的意義。

2006/8/28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對中國時報不當報導之聲明

中國時報今(8/28)日刊出〈妒愛狂情 醉漢辣手摧花〉之報導,文中一再強調加害者與受害者之「原住民」背景,過度渲染種族身分與聳動社會事件之不當連結,恐有影響社會觀感、形塑種族歧視之虞。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觀)對此聲明如下:

1.原住民身分與犯罪行為並無必然關聯性,新聞報導不應特別彰顯個人種族身分。

2.原住民在當今台灣社會仍屬弱勢族群,深入探討原住民失業問題,較諸犯罪事件之描述,更有助於社會正面發展。

3. 今年1月16日,中國時報刊出〈原民毒蟲 夜偷雙B車〉之報導,文中亦將原住民頭銜與「毒蟲」、「原住民家族竊盜集團」相扣聯,已造成原住民社群傷害,以及形成族群間錯誤刻板印象建立與誤解,顯見對該報對少數種族身分、弱勢族群之污名式報導並非少數特例。「媒觀」特此呼籲中國時報,應加強記者、編輯多元文化素養 ,編輯台更應注意用詞譴字,避免以優勢漢人角度,錯誤報導或詮釋弱勢原住民,造成刻板印象之傳佈。 

2006/8/25媒觀聲明:譴責暴力事件 政論性節目應堅守理性對話方針

針對昨 (24) 日晚間民視「頭家來開講」節目中,前立委林正杰因不滿當代雜誌總編輯金恆煒打斷發言,當場出拳毆打金恆煒,導致現場節目中斷一事,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提出聲明如下:

1. 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對於公共論壇出現不當暴力行為表示遺憾。

2. 公眾人物於公共論壇之言行,應當更加理性,並慮及普遍社會觀感。

3. 民視雖於事發當下暫停節目播出,卻在新聞時段反覆播放衝突實況與後續現場畫面,對於暴力事件的把關標準莫衷一是。媒觀呼籲,民視既在新聞中宣示「譴責暴力」的立場,便不應於此同時再三播出暴力畫面,藉此獲得高收視率,並促成激烈行為之傳佈。

4. 此事件並非單一個案,消費暴力、消費衝突已成台灣政論節目普遍走向,所謂公共對話空間已淪為情緒性言論發洩場所,對此媒觀呼籲,政論性節目應把持理性公開的對話方針,避免製造對立氣氛,浪費媒體資源。 

2006/8/16「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關於「男子持剪刀攻擊路人的事件」 聲明稿

8月15日上午,台北市街頭發生男子持剪刀攻擊路人的事件,造成一死四傷的慘劇,媒觀在此對傷者及死者家屬表達哀悼之意。然而,包括聯合晚報在內的部份媒體報導的表現卻再次荒腔走板,包括平面與電子媒體對此事件的報導依舊充斥對精神疾病患者的污名化字眼與對病因與犯行的不當連結,不但刻意將複雜的事件發生因素化約,更在案情尚未釐清之前便自行審判;本會對部份媒體的此種作法表示高度遺憾。

包括東森新聞台、三立新聞台、以及民視新聞台在內的電子媒體在報導此次事件時皆屢屢使用「疑似精神病患」、「疑似精神不穩」、「患有精神疾病」等字眼,未經法院判決前,妄下結論或推測將社會事件發生原因歸究於當事人之疾病或其身心障礙。同時更以負面、歧視性文字直接將該名持剪刀男子形容為「剪刀魔」(三立)、「瘋漢」(東森)。此種報導手法早已違反四月時明確訂立的《衛星電視公會新聞自律執行綱要》。

面對部份媒體對精神疾病的偏差報導,NCC在今年四月時也曾表示會推動業者自律,同時透過明定罰則與嚴格執法加強他律,《衛星電視公會》也將自訂的《自律公約》送交NCC;然而四個月過去了,這次事件讓我們看見部份媒體的偏誤報導依舊,因此「媒觀」強烈要求NCC儘速處理媒體侵犯人權問題,並對病友、病友家屬,以及社會大眾提出說明,以免辜負社會期待。

【有怪獸】第一部「媒體看媒體」的紀錄片首映新聞稿

公共電視「紀錄觀點」節目,將於7月27日(週四)晚上十點,首播為媒體亂象把脈的自製紀錄片【有怪獸】。本片籌製歷時一年多,導演蘇啟禎藉著兩位傳播科系學生的眼睛,生動揭露新聞置入性行銷、完整倒帶2004年總統大選電視台灌票過程、並經由羅大佑事件反省公視本身之作為。片中並訪問多位第一線新聞工作者,誠實說出他們的掙扎、反省和希望。 從1993年有線電視開放以來,台灣目前至少有92家有線台,頻道數增加31倍,更有8家24小時的新聞台。媒體數量快速膨脹,但是廣告量並沒有相對提高。2005年,台灣總廣告量是942億元(根據動腦雜誌媒體大調查),可是,無線電視廣告量已經第六年連續下滑,有線電視廣告量在去年也停止成長。 為了爭取廣告,侵人隱私、捕風捉影、煽色八卦、媒體公審…,無所不用其極。媒體怪獸,不只操弄觀眾的胃口,也愚弄了觀眾在民主參與過程中,對真實的認知,最顯著的例子,莫過於2004年總統大選的開票報導。本片還原商業台不約而同聯手「灌票」的過程。當開票不到兩個小時(下午5點57分),中選會總票數才開出3.5%(47萬票)時,陳呂得票已經超越連宋;可是同一時間,商業台卻已經開出總票數的75%(超過1000萬票),而且多數都「顯示」連宋領先陳呂。原來是商業台抓緊觀眾看開票猶如看賽馬的心理,競相灌票,而且押寶連宋領先。票數飆得越高,收視率也跟著飆高。

台灣媒體觀教育基金會聲明稿(5/27):報導請嚴守分際,勿用媒體暴力

近日由於總統女婿趙建銘牽扯進股市內線交易與相關弊案,我們再次目睹台灣媒體無所不用其極的「追蹤報導」與「深入剖析」,將極為嚴肅的公共議題變成了變色龍連續劇,更將許多與議題無關的人、事牽扯進來,徹底濫用了媒體公器。媒觀對這種混淆公私領域,傷害無辜者的「媒體暴力」表達強烈譴責。 媒體除了針對案件多加揣測之外,由於趙建銘被收押,媒體連土城看守所的例行身體檢查也視為頭條大事,以鉅細靡遺的描述方式公開羞辱當事人,此般只為了吸引注意力而模糊議題焦點、逕行人身攻擊的報導方式實屬不當。

另外,趙先生幼子在上幼稚園途中遭到媒體圍堵的蠻橫報導更是令人匪夷所思,不論報導播出與否,這種貼身採訪已嚴重侵犯人權,更遑論趙先生幼子僅是位幼稚園學童,如何能成為媒體的消息來源? 此外,眾多媒體揣測也接二連三爆發,其中許多與公共利益無關,而媒體記者一窩蜂地追逐特定議題,更代表著其他更重大的議題被八卦口水掩蓋。

媒觀呼籲各家媒體應當嚴守分際,以實事求是的態度進行報導,切勿再以媒體暴力侵擾無辜。

[媒觀新聞稿]請停止「鐵路怪客」的荒謬報導--媒觀發言稿

新聞不是連續劇、媒體不要踐踏自律承諾 --請停止「鐵路怪客」的荒謬報導 「南迴鐵路火車出軌事件」原本是與民眾生活、社會安全高度相關的公安議題,卻因為各家新聞台競爭收視率,搞成荒謬鬧劇,不但模糊新聞焦點、浪費社會成本、侵犯隱私,並且強迫觀眾收視、排擠其它重要新聞。同時,此種「看圖說故事」、「作文比賽」的報導方式,造成觀眾收視群益受到影響,各種明示、暗示李泰安涉案的臆測式報導形同媒體審判,影響檢調辦案與社會觀感,基層媒體工作的工作尊嚴也受到上級長官的踐踏。許多媒體為求收視率,派出3-4組記者駐守於李泰安家,不但與李泰安家人關係密切,甚至充導起「指導員」,甚至要求李泰安配合新聞需要演出,貼身式的報導,不僅瑣碎化、個人化、英雄化,也侵犯相關人員的隱私。 此外,本會也接到許多基層媒體工作者的投訴,指出媒體主管枉顧新聞專業,要求基層記者進行「個人化」、「臆測式」的報導,並在毫無具體事證的狀況下進行新聞分析,甚至誇大記者原有報導。面對上級長官壓力下,媒體工作者被迫昧於專業,並且身心俱疲。 對於「鐵路怪客」連續劇式的荒謬報導及相關現象,「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提出五點呼籲: 1.媒體應立即停止「鐵路怪客」連續式的荒謬報導,勿將重大公安事件報導瑣碎化、個人化、英雄化描述,將南迴鐵路意外新聞報導正常化,回歸公共安全討論。

[媒觀新聞稿]民間團體同呼籲 停止連續劇化的「鐵路怪客」新聞報導

針對近日南迴鐵路火車出軌案不當新聞報導,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及智障者家長總會,今 (25) 日共同要求媒體停止連續劇式的報導,並應遵守「衛星電視新聞頻道自律公約」,回歸公共安全理性討論範疇。媒觀董事長管中祥指出,火車出軌本是公安議題,但因各家媒體爭奪收視率,新聞內容日趨瑣碎化、個人化、英雄化,也侵犯相關人員的隱私。不僅浪費社會成本,影響檢調辦案與社會觀感,基層媒體工作者的工作專業也受到上級長官的踐踏。管中祥呼籲,媒體應立即停播「鐵路怪客」荒謬報導,並落實「衛星電視新聞頻道自律公約」,以精確查證、完整平衡的專業原則處理重大社會新聞。 智總副秘書長孫一信對此表示,「台灣媒體病了」,「都不討論公共政策」,反而李泰安何時回到家可以成為一則新聞。透過媒體密集報導,整起事件已被簡化為「英雄」與「兇手」的兩極對峙,台灣社會則在這樣的氣氛中反覆被撕裂。孫一信建議,媒體應該妥切扮演社會公器的角色,而非一再違反新聞自律公約,破壞社會和諧。 司改會執行長高涌誠重申「偵查不公開」的重要性,並呼籲法務部對違反「偵查刑事案件處理注意要點」之檢警調人員開罰。他說,「偵查不公開不是口號、不是酬庸的工具」,是必須確實執行的原則。為杜絕媒體荒謬報導,洩漏偵查資訊或擅自接受媒體採訪者,法務部都應徹底調查,施予處分,以確保刑事案件相關人士的隱私與名譽。

[媒觀聲明稿]媒體與媒體人應嚴守角色分際20060412

此次檢察總長的任命案引起極大爭議,和少數政論節目的推波助瀾有直接關係。我們主張媒體社會公器不是私人的政治禁臠,所謂名嘴不應以極模糊的標準和空泛的口號,標榜為人民發聲,卻根據特定政治立場或政黨利益,號召群眾干預政治運作。

胡忠信先生既然自詡資深媒體人,應該與政治事務保持距離,勇於挑起監督責任。而非既參與黨政,同時又要挪用獨立媒體人的光環。胡忠信游走兩種角色之間,政媒不分、踰越角色分際,應受譴責。 媒體及媒體人需扮演第四權的角色已為社會常識,黨政軍退出媒體更是社會共識。媒體的積極功能,在於監督行政、立法、司法等「政府部門」,包括整個行政、立法、司法等政治體系的運作,而非為特定政治利益背書,又放任沒有根據的控訴鼓動觀眾的情緒。

因此我們呼籲,政論節目應該提供理性討論的主題與空間,並勇於對來賓的不當言論、不實指控,負起查證或主動平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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