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傳播學生鬥陣 聯合聲明稿
馬英九總統於今(97)年4月18日對於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傳播學生鬥陣等四個團體發起的「反對置入式行銷連署」簽名表示認同,並承諾「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置入式行銷;不得從事含有政治目的的政令宣導」。但令人遺憾的是,於此同時,澎湖縣政府卻在新修正的「澎湖縣政府補(捐)助地方報作業規範」中,要求受補助之地方報業,必須配合縣府進行政令宣導。
此項補助辦法無異是變相置入式行銷,透過補助與地方報紙交換新聞版面,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團體對此表達嚴正抗議,強調馬英九總統應信守承諾,立即要求澎湖縣政府修正此一辦法。
「澎湖縣政府補(捐)助地方報作業規範」中的補助案補助方式及標準第二項指出:
「受補(捐)助地方報每日至少刊登配合本府政令宣導消息五則以上,每則至少佔二十九公分乘八公分版面,且每週至少刊登頭版三次以上、刊登二、三版七次以上。」
此項辦法不僅扭曲地方報業之精神,並戕害新聞自由,應予以譴責。 我們除了表達抗議,並且呼籲:
一、澎湖縣地方報紙應基於捍衛新聞自由立場,拒絕澎湖縣政府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