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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視的問題不是華視的問題

商業廣電生態下支持公廣集團之必要--- 華視加入公廣的坎坷路 時 間:2009年三月七日(六),上午9:00~12:00 地 點:中央社八樓嗜咖廳(台北市松江路209號8樓) 卓新論壇四系列共十二場之一 主辦單位:卓越新聞獎基金會、中央通訊社 贊助單位:行政院新聞局 馮建三發言稿:「華視的問題不是華視的問題」 華視的問題不是華視的問題,同理,公視的問題、原民台或客家台或宏觀台的問題,也不是公視基金會、原民會、客委會或僑委會的問題。簡言之,公共廣電集團作為一個由政治力量授權,但又不是充分與完整規劃後的授權,其實若要對華視或其下各頻道的經營成效負責,也只能負責一部分,另一部份則是行政院的責任;並且,這兩種責任未必是何者大何者小的數量比重之問題,而是性質的分別。行政院不曾進行政治的仔細規劃在先,公視基金會的經營良窳在後,前者失誤愈多,後者追補的功夫就會大些。我們可以要求公視自助人助,但假使政府是壞竹,我們就不好期待好筍。 當前我們在討論華視前景及其任務的時候,這些事實必須正視。這是我的基本想法。 亡羊可以補牢嗎?取決於很多因素,解鈴還需繫鈴人,最大的因素是政治人物,也就是擁有決策權能的人(或一群人)究竟怎麼想、怎麼看。

緣木求魚?要求一個獨立自主的原住民媒體

林福岳(東華大學民族語言與傳播學系助理教授、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 要求一個獨立自主的原住民族電視台,這樣的訴求不是從今天開始的。2004年正在規劃原住民電視頻道的時候,當時原住民社群便反應,一個一年一度的原民會標案,如何可以做為經營媒體的模式?更重要的是,當出錢的主人是原民會的時候,做為一個媒體,要如何發揮監督政府的功能?如何成為真正屬於原住民的達到公共服務目的的媒體? 這個爭議直到2006年,爭論最為劇烈。2005年底立法院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釋出條例」,要求原住民族電視台(簡稱「原視」)自2007年1月1日起交由公視基金會辦理,公視基金會為此還公開辦理諮議委員和台長的遴選。不過就因為所遴選出來的台長其身分是個漢人,遂引發原住民社群對原住民電視台台長身分的激烈討論,同時也附帶被提及的,就是原住民電視台的專業問題。 什麼才叫做一個專業的媒體? 當時辯論的時候,很多人憂心的是,原住民有沒有專業的媒體人才?能不能製作出有水準的新聞和節目?當時有很多場的討論會,我都試圖提出一個基本的觀點,所謂專業媒體,最基本的條件就是獨立性和自主性。

健全的媒體環境需要公民參與、業者自律與有效的國家管制--媒體改造學社、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對衛廣法修正之主張

一個社會的民主化過程中,媒體應該擔負公共責任、提升民主品質。然而,台灣自1993年電波開放以來,國家管制權能弱化,缺乏妥善規劃建構媒體環境之能力;媒體百花齊放下漸受市場俘虜,不只失去監督政府的功能,枉顧公共責任與侵害人權的現象頻生;公民社會對政治民主化、媒介民主化有所期許,表達意見與介入政策的管道卻仍受限。衡諸媒體的民主角色與當前現實條件,媒改團體主張,健全媒體環境應該透過公民參與、業者自律與有效的國家管制,並透過法律導引資源的提供,改善媒體產製環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二屆委員在施政信念中提出,其政策工具與手段使用,「在創造良好功能運作市場(well-functioning markets)的可能性」的同時,「對市場偏倚性的校正,相當程度加入社會文化價值的判準」。基於上述信念所擬定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指向矯正市場失靈、轉向社會價值的修法方向,我們給予肯定。例如草案在結構管制中,明確化進退場機制,透過執照核發及換發釐清業者責任,以及促進數位電視頻道之公平授權秩序;在內容管制中,對置入式行銷進行規範,嚴禁新聞及兒少節目不當的廣告置入,捍衛閱聽人權益;在管制過程中,將公民諮詢委員會制度化,提供公民參與空間。

NCC第二屆委員給了數位電視一個機會/程宗明

NCC第二屆委員給了數位電視一個機會 程宗明 本屆NCC委員於今年二月公布了「衛星廣播電視法」的修正說明文件,此後引發一系列討論,這其中大部分鎖定在新聞節目之管制與置入性行銷之禁制等爭議上;然而在不起眼之三十六條修訂意旨上,我認為也十分值得討論與肯定。 本屆委員決議認為,原衛廣法第三十六條規範衛星頻道不得對有線電視系統進行差別待遇一事,早已過時。而改變的方向,是擴大辦理,要求將此一公平待遇的原則適用於其他數位平台。

「媒體改革的回顧與展望」論壇

歷經二〇〇〇年以來的政黨輪替與民主化,一般認為台灣的媒體已變得相對多元、自由與開放。然而,民眾對媒體的抱怨並沒有減少,而號稱「獨立機關」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媒體改革」似乎也未能發揮作用。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今日的媒體亂象?昔日媒體改革者所揭櫫的「黨政軍退出媒體」訴求,迄今的實踐情形又如何?民營的媒體生態現狀又對台灣媒體生態造成什麼樣的影響?為此,國家展望文教基金會舉辦「媒體改革的回顧與展望」論壇,針對以上議題,邀請傳播媒體學者、媒體觀察社團代表、資深媒體人及前主事官員,進行研討與剖析。 主辦:財團法人國家展望文教基金會 協辦: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教授協會、北社 時間:2009年2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12:30 地點: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國際會議廳(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280號2樓) *請事先報名 聯絡人:楊芙宜(國展會執行秘書) 電話:02-2313-1155 #207 傳真:02-2313-1170 Email: ind.taiwan@gmail.com

「搶救公視」系列行動收支報告

各位關心台灣公共媒體發展的朋友好 立法院會期結束,搶救公視的行動雖小有進展,最終結果卻未如預期,但我們仍會持續努力,結集更多的力量抵抗政商力量入侵、監督批判公共媒體的施為。 無論如何,很感謝各位朋友的一同努力。以下是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團體,發起有關搶救公視系列活動的收支報表。主要項目有二:1.是大遊行;2.是藝文界搶救公共媒體行動。前者為媒觀、社大全促會、公督盟共同發起;後者為媒觀主辦。 請各位查照,也敬請指教。 經費收支報表請看[url=http://docs.google.com/Doc?id=ddcd8bkb_55gn2ctdht]這裡[/url]([url=http://docs.google.com/Doc?id=ddcd8bkb_55gn2ctdht]http://docs.google.com/Doc?id=ddcd8bkb_55gn2ctdht[/url]) 也歡迎您持續支持媒體改革 [url=https://www.mediawatch.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098]https://www.mediawatch.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098[/url]

搶救公視,必須同時監督與批判公共電視--針對中時「搶救公視變了調」小社論之澄清與回應聲明稿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媒體改造學社

中國時報1月21 日刊出的「搶救公視變了調」小社論指出:「部分公民團體(指「公民搶救公視聯盟」)搶救公視行動,已經因為不知自制而變了調。公廣集團當然不應受到政治力不當干預,但部分公民團體以聯盟方式希望與公視合作節目,這就明顯逾越了聲援的分際,更與公視獨立自主的方向背道而馳,實在難逃瓜田李下之嫌。」

為避外界誤解與混淆,閱讀中時小社論後,誤以為發起搶救公視遊行活動的團體即為「公民搶救公視聯盟」,我們在此發表聲明與澄清。 文中所指的「公民搶救公視聯盟」為人本教育基金會等所發起,並非發起1月1日發起「搶救公視 監督國會」大遊行,以及1 月9日「藝文界搶救公視大作戰」的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以及參與活動的媒體改造學社等團體。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亦從未加入該聯盟,亦未要求鄭董事長和公民團體合作節目、慰留特定董事, 更未要求鄭董事長支持經營團隊及總經理。

對於立法院未能解凍公視預算之聲明2009/01/15

對於立法院未能解凍公視預算之聲明2009/01/15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1. 對於賴清德委員不願簽字,以致立法院未能於本會期解凍公視97年4.5億預算,我們表達遺憾與強烈不滿,此舉不僅違背民眾期待,更會造成公視經營困境與觀眾權益受損。

2. 賴清德委員指出立院通過之附帶決議將影響原住民、客家、宏觀衛視獨立自主之說法,我們同感憂心。公共電視基金會董事長有必要向社會大眾明確說明:在這樣的決議文下,何以能確實落實「依法辦理、專業獨立」之精神,維持原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台的獨立性。

3.我們呼籲政治人物若關心公共媒體之發展,應有積極作為,修改公共電視法,將原住民、客家、宏觀衛視等頻道真正公共化,並編列足夠預算協助公共媒體發展,下會期開議,立即解凍公視97及98年度預算,而非以凍結預算、審查節目、干預經費等方式影響公共媒體之獨立自主。

有關立法院通過公共電視98年度預算附帶決議之聲明2009/01/15

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共同聲明

立法院於1月13日通過決議,自九十八年度起,公視委辦原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台相關預算須附上年度事業計畫及收支預算,各經原民會、客委會、僑委會等行政部門同意始能動支。此程序違反「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與立法精神,無異開啟主管機關干預相關節目之大門,將對原、客、宏的獨立性造成傷害,媒體改造學社等團體反對此項決議。

我們認為,立法院不應透過附帶決議干擾公共媒體獨立自主之運作,並強調唯有修訂公共電視法,將原、客、宏三台明確定位為公廣集團成員,才能解決此一爭議。另,依公視基金會聲明稿,公視董事長鄭同僚提出「自98年度起,相關經費應附具年度事業計畫及收支預算,報請客委會(原民會、僑委會)循預算程序同意始能動支」作為相對主張,雖然相對於立法院版本對原客宏三頻道傷害較低,但我們同樣無法贊同,因為如此並不能落實「依法辦理、專業獨立」之精神,也無法保證維持原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台的獨立性。

我們認為公共電視以及原、客、宏三台預算在立法院受到關注、屢生爭議,其根本原因在於公共電視監督問責體系不明,以及原、客、宏三台法律位階與獨立保障不足所致。因此,我們主張,主管機關及立法院應該朝向健全公廣集團制度著手,儘速修訂公共電視(廣電)法。 修法方向包括:

藝文界搶救公共媒體大作戰新聞稿

今(9)天早上在自由廣場的大門口,出現了1920年代台灣文化協會以來最盛大的一次藝文界運動,以王小棣、林靖傑、馮光遠、莊益增、吳米森、張鐵志為首等知名創作人發起的「藝文界搶救公共媒體大作戰」記者會,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所主辦。分別由陳俊志導演主持、王小棣導演宣讀宣言、海角七號小應帶隊呼口號;萬仁、李崗、陳界仁、王榮裕、鄭文堂、曾淑美、閃靈樂團Doris、蔡明亮、魏德聖、楊力洲、陳坤厚、虞戡平等藝文界重量級人士帶頭破冰,並宣誓「政治退出、全民監督、公視自主、還我公共媒體、預算解凍」等訴求。 這一群分別來自影像界、藝術界、音樂界、文學界、劇場界等五大領域的文化創作者在宣言中表達:「… 我們用我們的雙手和想像力,去追求文化實踐的創新、多元與豐富。所以,我們特別能體會創作與表達自由的可貴,也特別珍惜公共媒體在一個資本主義社會中,對於累積文化資源、探求社會真實、保障弱勢聲音的深刻重要性。…我們對於公共媒體在台灣社會的文化角色,具有深深的期待。這一片多元且豐富的淨土,不容許政治力量任意踐踏!…公共媒體的節目製播者,也不應處在擔心觸犯執政者立場的驚恐之中。…我們站出來大聲呼籲,立法院應立即解凍公視預算,停止一切不當的干預…我們也深知,公共媒體的改革,…要傾聽民意與內部自省,並且需要文化界與全民的持續監督與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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