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立法院為進行公共電視基金會第四屆董事補選,根據政黨比例成立了審查委員會。然而,國民黨所提出的審查委員中,竟包括四名現任立委,不僅違反公視法第十三條審查委員應為「社會公正人士」之規定,更顯示出國民黨毫不尊重公視制度之獨立精神。而馬英九政府執政以來,對於公視發展乃至於整體廣電媒體缺乏政策規劃和積極作為,卻出現這種不當介入公共媒體人事、啟人疑竇之舉止;因此我們在此提出譴責,呼籲執政黨不可知法犯法,並應立即將媒體政策導入正途。
根據公視法第十三條(請見文末附件),立法院需推舉十一至十三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查行政院提出之候選人名單。此次國民黨提出的審查委員名單中包括洪秀柱、李慶安、郭素春、孔文吉等四位現任立委,已違反公視法刻意排除立委直接介入審查公視人事,而由社會公正人士擔任審查委員的基本精神。公視法的設計無非是為了維持公視人事獨立,然而國民黨立院黨團知法犯法,對公視獨立自主之精神毫不尊重。